本报北京3月4日讯 记者李光明 安徽省宿州市农科院副研究员杨杰代表建议,修改种子法,打击盗用他人成果等不道德和违法行为。
杨杰认为,近年来种子品种造假现象严重,审定后品种管理薄弱。育种环节抄袭现象严重,极少数专家甚至将别人的东西换名后,抢先审定、保护,严重侵害了品种真正所有人的合法权利,污染了种业界的环境;有些育种单位在种质创新上做的较少,而在同一个品种或组合经“改头换面”后“一女多嫁”,严重扰乱了市场。
杨杰建议,对种子法进行修改,将育种人也确定为申请省级或者国家级种子审定的主体;对审定未通过的品种,育种人有异议的,可以向原审定委员会或者上一级审定委员会申请复审;对审定品种设定不少于一个月的公示期,将品种选育的单位或个人、品种选育报告、建议的试验区域和栽培要点等进行公示,从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