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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种业强国谈:多措并举 扫清种业发展障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12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赵永新 冯 华 蒋建科  浏览次数:395
 

      自2011年4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以来,民族种业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春天。种业界在为此高兴的同时,也普遍反映:目前还存在缺乏育种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过多过散、品种评审效率不高、种子侵权行为屡禁不止等障碍。

      “我们将通过‘建、并、改、打’等措施,进一步扫清民族种业发展面临的障碍,为加快建设种业强国保驾护航。”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局长张延秋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高起点建设分子育种平台,为种业界提供科技公共服务

      记者:目前世界种业已经全面进入分子育种时代,生物育种技术成为种业竞争的关键。我国的生物育种尚处于起步阶段,急需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支撑。农业部有何考虑?

      张延秋:的确是这样。为抢占种业竞争制高点,种业发达国家特别是跨国种业公司,纷纷建设规模化、工程化分子育种平台,育种水平和效率得到大幅度提升,培育新品种速度明显加快。

      据专家估算,我国98%以上的研发还是常规育种,育种水平距离美国至少有20年的差距。鉴于目前我们没有哪一家企业或科研单位能够独自建设和运营分子育种大平台的实际,农业部明确提出,充分利用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支持打造分子育种大平台,为全国提供及时、有效、便捷的商业化育种服务,以大幅度提升种子企业育种水平。我们将围绕“高通量、大规模、精确化”的目标,按照“高效率科企合作机制、高起点设备条件、高水平创新人才”的要求,整合各方资源,采取政府支持、企业化运作的模式,重点建设四个子平台,从而加快推进构建分子育种大平台。

      一是高通量分子测试平台,主要是满足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种质DNA指纹图谱分析及重要性状基因型筛选,实现分子标记辅助育种。

      二是规模化表型性状鉴定平台,主要围绕分子育种,选择利用耐旱、耐盐碱、抗病虫、耐极端温度、养分高效等表型需求,实现表型性状鉴定的精准化、标准化和信息化。

      三是优异中间材料创制平台,服务于开展育种中间材料创制、特异性状基因挖掘,建立育种材料的评价体系等。

      四是生物育种信息集成平台,力求实现实验室信息管理、种质资源基因型信息、表型性状信息等海量数据的采集、加工、分析及应用等。

      狠抓政策落实,三大举措扶优扶强、加快兼并重组

      记者:在有关部委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种子企业已从8700多家减少到目前的6200多家,但“多小散”的局面依然存在。农业部将如何加快种子企业兼并重组?

      张延秋: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是我国种业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任务。2011年以来,中央有关部门、地方政府重点开展了完善许可制度、加强政策扶持、创新科企合作机制等3个方面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初步统计,我国种子企业中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的企业由原来的32家增加到59家,企业结构得到明显优化;国务院各部门、各级政府加大财政、金融、税收、保险等政策扶持力度,初步构建了对企业的政策支持体系;科企合作向纵深推进,“育繁推”一体化的商业化育种模式正在形成。

      下一步,国家将狠抓各项政策的落实,持续推进企业做大做强。

      一是研究新政策,尽快研究出台品种审定绿色通道、制种保险、制种大县财政补助等重大政策。

      二是用好现有项目,组织实施好转基因重大专项、生物育种等项目,支持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通过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种子工程等项目,扶持企业提高种子生产加工和品种推广能力;通过千人计划、留学基金等项目,支持企业从国外引进高层次人才,选派优秀人才到国外学习、培训和深造。

      三是强化管理和服务。加快品种权交易平台建设,为育种新技术、新成果向优势企业流动提供公平竞争环境;加大侵权案件处罚力度,为企业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修订《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五大措施提高品种审定效率

      记者:我们在采访中了解到,科研院所和种子企业都希望尽快改进品种评审机制。农业部有何打算?

      张延秋:品种审定制度是我国农作物品种管理基本制度之一。随着农业发展形势的深刻变化,目前品种审定条件不高、审定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制约了品种审定效率。

      为此,农业部将通过修订《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进一步改进主要农作物品种评审机制,提高品种审定效率。

      一是提高申请品种审定门槛。加大品种选育单位和育种者责任,要求申请者提供品种在同一类型生态区两年以上、多点的品种比较试验后,再申请参加国家级品种审定区域试验,并提供品种标准样品。

      二是提高品种试验要求。品种试验在原来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基础上增加特异性测试,并与区域试验同步进行;同时,大幅度增加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点次,扩大品种试验在同一类型生态区的覆盖面,增加品种试验的代表性,保证审定品种真实性,提高品种安全性。

      三是规范审定程序。强化专业委员会责任,实行申请审定品种和试验品种专业委员会审查制,增加审查透明度,初审通过品种的初审意见、各试点试验数据、汇总数据,要求在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建立健全品种公示制度,按照《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审定品种公告前品种名称等信息在农业部网站公示,保证审定工作的公正性,提高品种审定的权威性。

      四是建立品种审定绿色通道。正在制定农业部颁证、有实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开展自育主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的条件、程序,企业通过自行组织的试验,品种达到国家审定条件,可直接申请国家审定。

      五是协调国家与省两级审定。实行省级审定、退出品种、试验对照品种备案制度,统一提交标准样品,共享试验数据,提高审定效率。

      开展“打假护权”专项行动,四个“狠抓”净化种子市场

      记者:虽然近年来种子市场秩序有所好转,但套牌侵权、抢购套购、私繁滥制等违法行为依然屡禁不止。农业部将如何进一步净化种子市场?

      张延秋:针对种子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农业部连续3年开展了种子执法年活动,始终保持市场监管高压态势,有效保障了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今年,我们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打假护权”专项行动,联合公安、监察等部门,严厉打击套牌侵权等行为,确保种子市场秩序根本好转,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和品种权人利益。

      一是狠抓基地专项整治。认定一批国家级种子生产基地县(市),推动国家级基地县(市)成立基地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开展基地拉网式检查,打击非法生产、造假侵权等行为;组织基地普查,建立基地档案,实现信息化管理。

      二是狠抓经营主体综合治理。以产粮大县为重点,全面清查并依法取缔违法门店;跟踪监管不良记录企业,依法严格查处违规企业;派出督查组赴重点省份开展种子企业督查。

      三是狠抓市场专项检查。组织实施春季和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做到检、打联动,依法严肃查处品种真实性和种子质量问题。

      四是狠抓重点案件督办查处。对重大案件,要深挖源头、一查到底,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农业部将联合公安和纪检监察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督办,对不作为行为进行查处。

      当前既是现代种业发展难得的战略机遇期,更是企业百舸争流的发展关键期。我们坚信,通过有关部门和种业界的共同努力,民族种业必将实现大发展、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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