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民日报 》( 2013年05月13日 06 版)
李小霞(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国务院8号文件明确指出,公益性科研单位重点开展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商业化育种逐步转向企业。登海种业每年投入很多资金到科研创新研究中来,2012年达到3000万元,但与国外种业巨头相比还是杯水车薪。
卢怀玉(河北国欣农研会会长)
做种业要量力而行,不能盲动。因为研发新品种,只是做大做强种业一个重要的必要条件,不是只做科研就行,那就太简单了。企业做大做强是多因素的结果,特别是现代种业企业要有清楚的认识,不要认为只要有生物技术,将来一定会高枕无忧。盲目投入太多,可造成企业利润难以支撑的局面,影响企业发展,甚至会拖垮企业。
王书平(圣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随着种子体制改革的深入,我们逐步建立“政府扶持、目标管理、择优竞标”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在人才引进、职称评审、人才资源配置、国内外智力引进、人才工程选拔、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出台了多项政策,对科研人员给予支持和倾斜。加大科研经费保障,促进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采取“目标管理、择优竞标”的方式、以科研骨干人员为主体,开展商业化育种,鼓励种资资源向种子专家流动,推进种业科技创新。
圣丰种业依托国家大豆改良中心成立了山东圣丰种业院士工作站,由中国工程院院士盖钧镒教授任首席科学家,成为中国大豆界唯一一个育种院士工作站。目前,由公司牵头,广东农科院、山东花生所、韩国千年基因公司以及美国、印度、巴西等国专家共同参与的中国花生基因组计划目前已全面启动。
伍先敏(仲衍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科技创新,要从大的层面推进计划,要务实有效,根据自身现状进行创新。我们现在的资源有限,整个体系还不太完善,所以说要务实、有效地开展科技创新。另外,要强化科企合作,利用好科研单位的资源,做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合作双方都要满意,才能够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共同把种业做大做强。
种业地位得到提高。《意见》的一大亮点,是首次明确了农作物种业的地位,即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的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但高科技种子与市场没有很好的衔接,主要是信息不对称,这点在西南地区的表现非常突出,我认为,种业的研发要与市场有效结合才能发挥最大作用。
朱宏宇(辽宁东亚种业有限公司副总裁)
让企业放心投入,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关键。设置合理的品种审定门槛,会激发企业的发展动力,同时也能够激发企业加大投入。
科技合作方面,在建设企业研发平台的同时,解决好科研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的后顾之忧,科企合作自然就会实现了。
孙占勇(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国内育种资源集中度比较高,资源不共享,重复性的劳动很多,有差异的创新点少,新品种的选育存在很大的偶然性。针对这种情况,北京德农根据市场需求建立不同的育种中心,明确目标及育种任务,避免工作中的盲目性和重复性,提高了育种效率。在科研管理上实施矩阵式管理,每个育种中心实施育种和行政的双向管理,避免了科研管理过程中的集权化,调动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在育种流程上,把育种过程分解成几个关键环节,每组负责一个环节,大家共同完成一个育种系统工程,流水线的育种模式,保障了公司研发的持续稳定发展。
在注重培育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北京德农在应用基础性研究方面,同中国农科院、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大学等科研院校开展玉米转基因技术的研究;在常规育种方面,携手8家玉米种子骨干企业与中国农科院作物所在北京组建中玉科企联合种业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种质资源创新、分子标记辅助育种、新组合的联合测试等工作,携手9家企业与国家玉米产业技术体系共同签署玉米育种创新战略合作计划,从国外引进了大量优质玉米种质资源,与四川省绵阳市农科院缔结战略联盟,开展水稻良种选育,加速商业育种能力从科研院所向公司转移,先后同美国陶氏益农等公司开展合作,引进优良组合进行联合测试;在品种合作开发上,与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和山西省阳高县晋阳玉米研究所签订品种开发协议,引入新品种,丰富公司的产品线。
公司还与事业单位下属企业探讨成立合资公司,通过股权合作的方式,发挥北京德农在管理、生产和销售方面的优势以及科研单位在科研育种方面的优势。
张涛(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着力提升企业在种业科技创新中的地位,加快推进科研单位的科研成果、育种资源、研发人才向种子企业流动,一是要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应用研究,尽快成为商业化育种的创新主体。二是要引导科研教学单位逐步退出商业化育种,推进种业科研方式创新,加强统筹规划,积极推动不同单位、不同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分作物、分区域、分阶段开展联合攻关,提高种业科研的集约度和集成度。
同时,要加快推进国际优势材料与先进技术的引进吸收,实现我国育种材料的跨越。鼓励将常规育种经验与国际先进工具化育种技术有机结合,推进育种手段精确化、定向化,大幅度提高育种效率。加快推进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实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有法可依,并建立重点区域的品种转让和交易系统,推进品种交易依法有序、公开公平,促进优良品种向优势企业集中。
沈邵兵(隆平高科驻北京办事处主任)
我国种子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种业研发投入的比例不到20%,而发达国家超过70%。企业研发投入能力有限是部分原因,主要还是体制问题。要让企业放心投入、吸引育种人才流向企业,最根本的措施就是要明确科研院校与种业企业的社会分工,明确科研院校的职责仅为基础研究,不得开展品种选育等应用研究;采取措施禁止科研院校的“成果走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等,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种业企业与科研院所明确分工后,无论从学术发展的角度,还是市场盈利的角度,双方的合作意愿自然加强,而种业企业盈利能力的增强和研发投入力度的加大,对亟需人才提供的条件必然会吸引人才的合理流动。
许敏(北京奥瑞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主任)
公司与中国农业科学院植保所合作,签订Cry1ah基因使用权转让及产业化开发的合作协议,目前相关后续的研发工作进展顺利。与河南农业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成立“吴绍骙农业产业化研究院”,共同开展包括新品种选育、生物技术、栽培技术、农业机械化等在内的联合研究、委托研究、科研项目申报及成果转化等领域的研究和产业化相关工作。与中国农业大学陈绍江教授合作,共同研究和开发单倍体育种技术,推动单倍体技术在育种上的应用。成立了奥瑞金院士专家工作站,邀请院士专家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取得了好的效果。
徐晓琨(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
科研育种是投入与风险都很大的行业,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利润是其生存的前提。要建立企业放心投入、利益不受损失的机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对科研育种人才的引进,国家应在户籍、编制、收入等政策上予以倾斜;对育种人才,财政给企业一定的补贴,分担企业的投入;在科研基地建设上,财政给予支持;在育种的成果收益方面,企业对科研育种人才予以奖励,以调动科研育种人才的积极性。
要吸引育种人才向企业流动,应该允许科研院所事业编制科技人员采取技术合作、项目转让、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与种子企业签约,开展商业化育种。对企业引进的科技人才,要参照有关政策积极解决户籍、住房和待遇等问题。科研人才的培育需要一个过程,目前的科研优势还在科研单位,推动科企合作一方面要解决科研育种人员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要考虑到企业的资金承受能力。
侯云鹏(北京屯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确保企业的科研投入,仍然要走市场化道路。通过组建联合育种公司,在公司框架内建立投入和利益分享机制,在市场检验中逐步完善,才能真正实现以企业为主体的育种创新。国家应根据自育品种的市场推广和增产给予奖励。
吸引育种人才流向企业需要政策支持。在企业的薪酬激励之外,应由国家出台引进国内外生物育种人才、鼓励人才流动等方面的政策,以国家补贴形式吸引人才,解除人才的后顾之忧,让育种、信息等高端人才一心一意服务企业。
进一步推动科企合作,需要政府和管理部门合理引导,在土地、资金、设备、资源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建议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对制种所在地政府进行支持,规范政府收费,提高当地政府维护正常制种秩序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