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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种子”坑农事件警醒了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20  来源:荆楚网  作者:蜀禹鉴  浏览次数:298
 

  日前,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今年河南夏粮总产实现“十一连增”。在丰收喜悦中,却传来“不和谐音”:河南方城小麦减产约2亿斤,曝出县农业局及关联合作社违规推广“黑种子”,造成农民严重歉收,欲哭无泪。(人民网  7月18日)

  “黑种子” 坑农事件,让农民的收成严重减产。“黑种子”的流入和耕种,不是当地农户的自行选择,而是列入了当地农业局推广的种子名单,进入当地专项会议,还通过村干部、农综示范方、种粮大户等形式大面积推广。最终,致使灾难发生和扩大。如此胆大妄为的坑农害农事件,严重伤害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其中折射出的问题令人深思。

  “黑种子” 坑农事件折射出群众观念淡漠。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无视群众疾苦,违规推广使用黑种子,导致群众利益受损,暴露出其县农业部门个别领导扭曲的金钱观和价值观以及淡漠的群众观,不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不为老百姓的发展致富出力,更是运用手中的公权力谋利,致群众的辛勤劳动于不顾,严重脱离群众,必然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影响党群干群众关系和谐,此类心中没有群众的领导干部最终会被人民所抛弃。

  “黑种子” 坑农事件凸显市场监管主体缺位。纵观此事件,工商、农业部门等部门都负有监管之责,但实际操作中,两个部门以合作社属于新生事物,形式隐蔽,“无能为力”为由,不履职、不作为,导致监管虚设。民生的事是天大的事,行政主管部门不能因为合作社经营管理不规范,投机趋利现象严重等问题,让监管缺位,行政监管不力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从群众最关心、最突出的现实问题出发,认真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监管部门要尽心履职、主动作为,细心、用心为群众把好关、服好务,以实实在在的成绩取信于民,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和谐“中国梦”才能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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