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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杂株率超标 工商调解获赔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13  来源:闽北日报  浏览次数:269
 

      本报讯 买来水稻种子,播种后却发现水稻长势不正常。笔者昨日获悉,在工商部门的介入下,这位邵武农民最终获得赔偿。

      邵武农民吴某家住城郊镇高南村,主要以务农为主。今年5月中旬,她在邵武某种子店花400元购买了5公斤“圣优268”水稻种子。5月下旬,她将水稻播种。两个多月过去,她发现种子生长周期及长势的状态都不正常,约有一半麦穗是空的。她怀疑种子质量存在问题,于是找到种子店与店主理论,要求对方赔偿,可商家拖延许久,只同意赔偿200元。与店主多次协商无果,吴某向邵武工商部门求助。

      经调查,工商执法人员发现该种子是商家从正规厂家购进,且有闽审稻批号,排除假冒可能;还了解到“圣优268”在邵武其它乡镇也已售出500多公斤种子且未发现投诉现象。随后,工商人员联系了农业局种子站专家一同前往高南村进行现场勘察。调查结果表明吴某反映情况属实,该批种子杂株率略微超过规定标准。种子专家根据杂株率的标准计算吴某损失约为780元。经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商家一次性赔偿吴某经济损失800元。

      提示:农民要学会维权,买农资需保留发票、包装袋等证据。(陈 跃 罗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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