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民日报 》( 2013年12月09日 06 版)
农业知识产权属于知识产权领域,它和传统知识产权具有相同的特点,即是一种无形财产权,需要国家法律认可,多数情况下需要相关知识产权机关的审查批准,以确定该知识产权的范围并颁发相应的权利证书。
农业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即它可以排斥他人对其不法侵害,一旦有人侵犯农业知识产权,权利人即可请求法院判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农业知识产权还有地域性和时间性的限制。虽然,农业知识产权和传统知识产权具有相同的特征,但是农业领域毕竟不同于传统工商业领域,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农业知识产权在范畴上也呈现出一些自己鲜明的特点,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植物新品种权。
另外,农业知识产权还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包括地理标志)、商业秘密(包括动植物育种方法、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技术资料、数据、数据库、设计、程序、客户名单、管理技巧、价格信息等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发现权、发明权、科技成果权(包括授奖和未授奖的)和其他来自智力活动的权利(如品种、品系、亲本、菌株、毒株及其他遗传资源)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