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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改革: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比例将成改革重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31  来源:南方农村报  作者:记者惠婷婷  浏览次数:212
 
  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惠婷婷)近日,农业部召开会议,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下称"国七条")的具体落实措施。"国七条"发布后,农业部启动的第一项重点工作便是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比例改革试点。
 
  广东省种子管理总站站长何国威介绍,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比例改革是广东改革工作两个重点之一,全国共8个试点省份,广东省将在省农科院开展试点工作;第二个重点则是推进科研人才公司流动。
 
  有业界人士认为,落实措施要先扭转科研单位与企业在市场中的错位,确立企业在产品研发上的主体地位,然后做好二者在市场中的衔接,例如"国七条"就指出公益性科研单位利用国家拨款发明的育种材料等,可申请产权保护、入股,也可上市交易。
 
  对于"国七条"的落实,企业也有自己的看法。南宁市桂福园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宋钢表示,民营种企其实不缺人才,而是缺材料。创世纪种业有限公司总裁杨雅生则希望有机会可以对科研单位业务进行收购,例如,人员接收后再分配,种质资源通过市价评估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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