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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划定南繁育种保护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09  来源:海口晚报  浏览次数:150
 

      本报1月8日讯(记者光明)省政府近期发布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将三亚、乐东、陵水适宜南繁科研育种的26.8万亩耕地,划为南繁科研育种保护区,实行用途管制。力争用5-10年时间,把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打造成服务全国的现代科研育种大平台。

      《意见》提出,南繁科研育种保护区纳入基本农田进行永久保护,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保护区耕地明确到具体农户,落实到具体田块,耕地整体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按照“三片两区”(“三片”即三亚片、乐东片、陵水片;“两区”即现有基地区、新建基地区)的整体布局,规划建设5.3万亩南繁科研育种核心区。

      《意见》还提出,构建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市场化服务机制和多元化投入机制。对成建制规模化提供南繁科研育种基地的村委会给予支持,优先安排供地农民用工。鼓励具备条件的种子企业上市募集资金。大力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企业发展,支持建设种质资源库,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育种技术,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

      在承担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的基础上,我省要建立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重点储备水稻瓜菜为主的大宗作物种子,保障灾后恢复生产和市场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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