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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开转基因信息遭拒 律师诉农业部案开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2-15  来源:新京报  浏览次数:123
 

  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认为农业部对转基因食品的信息不够公开透明,律师黄乐平将农业部告上法院,要求对方履行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义务。

  今天上午,该起行政诉讼案在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审理。被告农业部则认为,未答复的信息属于“咨询”,不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

  起诉要求农业部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转基因食品到底能不能吃、安不安全,目前是社会公众的焦点话题。因认为农业部对转基因争论“冷处理”,对转基因生物的信息不公开透明,2013年6月25日,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黄乐平致函农业部,申请公开转基因生物进口的相关情况与数据。

  黄乐平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中,要求农业部公开关于转基因生物的五个方面问题,涉及农业转基因生物的进口数量、农业转基因生物商业化种植规划、本土农业保护措施、转基因生物标识制度落实情况等。

  同年7月15日,农业部复函黄乐平,对于批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种类、标识管理及三种转基因大豆的安全评价资料等信息进行了公开,对其他事项以属于政府咨询为由不予公开。

  后黄乐平行政复议被驳,为此起诉至三中院,要求农业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

  农业部表示不存在行政不作为情况

  该案今天上午在三中院开庭审理。针对为何没有悉数答复黄乐平的所有信息公开申请,农业部依次对不答复的问题进行答辩。

  其中,黄乐平要求农业部公开转基因生物进口量、将来是否对转基因粮食作物进行商业化种植等问题,农业部答辩称均视原告的问题为咨询行为,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对于农业部曾表示“未批准任何一种转基因粮食种子进口到中国境内商业化种植”、为何不批准的问题,农业部认为这个要求超出了公开的政府信息范畴;关于黄提出的公开“本土农业保护措施”的申请,农业部表示原告是在预设前提下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

  农业部表示对原告的答复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原告所指的行政不作为情形,要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求。

  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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