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欢迎光临种业商务网 | | 手机版
商务中心
商务中心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 » 正文

农业部副部长驳斥我国转基因信息不透明说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07  来源:农财宝典种业版  浏览次数:187
 

  宝典君:两会期间,农业部马不停蹄……

  3月5日下午,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人民大会堂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3月6日16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农业部总经济师、新闻发言人毕美家就“推进改革创新,加快建设现代农业” 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驳斥了我国转基因信息不透明的说法,并强调中国政府始终坚持转基因的信息公开透明,凡是涉及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评价标准、审批结果等信息,都在农业部的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余欣荣介绍,农业部对待转基因问题的态度是一贯的、明确的,简单地讲就是突出三条:一是在研究上积极支持自主创新,占领农业生物科技的制高点;二是推广上慎重,做到确保安全;三是管理上依法。
  
  “当前,人们对转基因有疑虑和担心,社会上对转基因问题有争论,从人类科技进步史的角度来看,这是正常现象,因为转基因作为一项重要的生物新技术,诞生的时间还不长,社会对这项技术的认识还有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目前人们对它的看法存在不同是正常的,属于科学认知的问题。”余欣荣说。
  
  “为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长期有效地供给,必须走科技创新之路,包括在转基因这项高新技术上,必须占有一席之地。”余欣荣说。
  
  余欣荣介绍,目前我国加强了转基因标识的管理,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的标识》标准,依法对转基因的大豆玉米油菜棉花、番茄等五类作物的17种产品实行按目录强制标识。此外,加强日常监管,根据农业部印发颁布的2015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属地化管理的责任,研发人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的制度,坚决杜绝个别单位和个别人违规销售种植转基因作物的现象。
  
  余欣荣介绍,目前我国只批准了转基因的棉花和木瓜的商业化种植,还没有批准任何转基因的主粮商品化生产,今后将遵循“非食用——间接食用——食用”的推进步骤,慎重地进行推广应用。

  宝典君:继续采撷两会期间(3月5日-6日)关于种业的言论以飨亲们。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加快新技术、新品种、新农机研发推广应用;深化供销社、农垦、种业、国有林场林区等改革,办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
  
  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许多国外农产品的到岸价低于国内农民的卖价,若长此以往,可能导致我国第一产业受制于人,建议相关部门防范国际大宗农产品的冲击,保证我国农产品市场安全。他建议,国内农产品的需求量与种植量应匹配,引导农民科学种植提高产量质量,稳步提高农产品价格,让农民真正能够从从事农业生产中增收致富,愿意继续从事农业工作,从而保障我国农业长期健康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甘肃省主委尚勋武:建议国家比照其他粮食作物对马铃薯制定出台扶持政策。将种粮补贴政策扩大到马铃薯种植上;参照目前小麦、玉米和水稻的补贴标准,综合考虑马铃薯种植亩均需种量较大,建议国家在10元/亩标准上适当提高标准对马铃薯出台良种补贴政策;鉴于马铃薯与小麦、玉米和水稻等其他粮食作物相比不耐储存的特性,建议研究制定出台对马铃薯生淀粉的保护价收储政策,在鲜薯市场价格低于一定水平时,收储马铃薯淀粉,鼓励加工企业收购鲜薯,从而对马铃薯鲜薯价格波动起到稳定作用。
  
  农业部副部长牛盾:中国将增加转基因农产品上市的种类和数量,批准上市食用的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不会导致人体致病和致癌。“我本人也吃转基因食品。”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目前已列入立法计划的涉农立法项目有:制定粮食法、农村扶贫开发法,修改种子法、森林法和渔业法;已经启动前期准备工作的立法项目有:农村金融立法、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本文综合新华网、农民日报(记者崔丽)、中国日报、中国青年报相关报道)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友情链接 | 申请链接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