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欢迎光临种业商务网 | | 手机版
商务中心
商务中心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简讯 » 正文

宁县多措并举强化种子市场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12  来源:宁县种子管理站  浏览次数:109
 

    3月9日,县种子管理站召开了2015年春季种子市场监管工作专项会议,明确了加强种子市场管理的主要措施,确保农民用上安全放心的种子。

    一、加大培训力度。3月20日前对全县种子代理商和经销商进行系统培训,重点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甘肃省农作物种子委托经营管理办法》、种子贮藏、保管、检验等相关知识,使种子经营者全面了解法律法规,掌握种子基本知识,促使他们守法经营,从源头上规范种子经营秩序。

     二、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按照市级准入,县级备案的原则,对辖区内销售的主要农作物种子和经营单位,采取品种准入备案管理和经营备案登记管理制度,做到不准入不销售,不备案不上市,坚决杜绝假冒假劣种子经营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大种子品种准入跟踪管理,结合专项整治,对辖区内准入的种子生产和经营企业以及准入品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达标的,坚决依法清查,不断规范种子广告和委托代销行为。

    三、强化种子质量监督。对辖区内销售的主要农作物种子严格执行送检和抽检制度,做到例行抽检和突击抽检相结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杜绝假劣种子流入市场,确保市场抽检率达90%以上,给种子质量上了双保险。

    四、强力推进专项整治。以贯彻省市专项整治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为重点,大力开展春秋种子市场大检查,积极与工商、公安、质检等部门联系,适时开展联合执法,重点对辖区内所有经营门店进行拉网式清查,分类造册,建档立卡,进行网络化管理;集中打击制假售假、未审先推、未试先推、虚假广告、无证经营、侵权冒名、不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清理整顿,强化各类分支机构、委托代销、经营不再分装种子和农民在集贸市场销售、串换自繁常规种子等行为的管理,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逐步建立种子企业、经营户违法登记制度,推行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结案率达到100﹪,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友情链接 | 申请链接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