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制种大县奖励政策落实的通知
甘农牧函〔2016〕63号
张掖市、武威市农业(农牧)局:
根据3月8日全国制种大县奖励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及有关要求,针对我省甘州区和凉州区等县(区)在2015年度制种大县奖励政策落实中存在的资金使用慢、支持方向和重点不明确等问题,为进一步强化制种大县奖励政策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资金使用方案
高台县、临泽县、甘州区和凉州区4县(区)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2015年产(粮)油大县奖励办法的通知》及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中“制种大县奖励资金要全部用于制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制种基地监管、新品种科技试验示范、仪器设备购置等制种产业发展相关支出”的规定,明确使用方向和重点,以“五化”基地为标准,针对当前基地建设和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制种基地三年建设规划,制定三年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建立长效种业发展扶持机制。
二、强化奖励政策落实
未按照实施方案完成2015年度使用计划的县(区)要高度重视,积极向政府主管领导汇报,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落实责任,完善实施方案,加快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进一步提升种业监管能力和水平,为现代种业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持。要统筹种业信息平台建设,根据国家种业信息平台6月底上线运行的时间节点,做好与国家种业信息平台运行后对接及建设工作。
三、加强政策落实检查
各市农业(牧)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县(区)加快大县奖励政策落实,确保发挥效益。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审核各县(区)制种大县奖励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并上报相关情况。省上将进一步加大对县(区)奖励政策落实的督查力度,对奖励政策落实不力、资金使用缓慢的县(区)进行通报。农业部将根据各县(区)政策落实情况,商财政部对奖励资金落实缓慢或尚未落实的县(区),提出处理措施。
四、实施绩效评估
农业部要求各制种大县(区)上报制种大县奖励政策落实情况及实施绩效评估报告,为争取国家更大的政策支持提供依据,也为今年下拨资金提供参考。高台县、临泽县、甘州区和凉州区4县(区)农业部门要全面总结2015年制种大县奖励政策落实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及计划,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1.奖励政策实施工作机构成立、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2.奖励资金落实情况。包括资金使用的具体项目、完成资金使用数量及占拨付资金的比例。资金使用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将实施方案的资金使用计划当作资金使用结果上报。3.奖励政策实施绩效评估。要对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分析政策落实带来的变化和取得的成效。4.存在的主要问题。5.下一步落实政策的具体措施。资金未落实的县(区)要说明原因,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报告要附奖励政策实施机构成立、实施方案及批复等文件复印件、资金拨付及使用有关证明复印件。各县(区)农业(农牧)局(委)于4月8日前以正式文件将报告及附件经市农业(牧)局审核并出具意见后报省农牧厅,同时抄送省种子管理局(一式二份),报告电子文稿发省种子管理局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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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牧厅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