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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千万不要购买下列种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31  来源:佳木斯日报  浏览次数:133
 

通 告

  广大农民朋友:

  当前,正值备耕时节,是选择种植品种的关键时期,为确保丰产丰收,避免因选种不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选种、购种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千万不要购买下列种子,以防上当:

  1.转基因种子。为确保粮食安全,避免秋季产生卖粮难纠纷,要将自己购买的种子送到当地种子管理部门进行转基因筛查,确定非转基因之后再使用。

  2.经营地点不固定的、省外企业私自进村入户推销或经纪人私自倒运的种子。避免产生种子纠纷后,投诉无门现象的发生。

  3.夸大宣传、越区销售的种子。避免由于不成熟造成损失。

  4.包装袋上无标签、无标识的种子。

  5.包装袋上不标注品种名称和种子生产商名称的种子,或只标注试繁、试种字样的种子。

  6.销售时不开具种子销售凭证或种子销售凭证上不填写品种名称,只填写代号且不加盖公章的种子。

  以上情况是少数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为躲避管理或不承担质量责任而采取的违法销售行为。购买以上种子极易发生种子质量纠纷,造成的经济损失往往因证据不足或责任人无法确认等原因而不能及时得到合理补偿。

  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购种时,一定到当地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固定的种子经营单位购买,并索要购种凭证。对于不熟悉的品种,在购买前要及时到当地种子管理机构咨询或登录种业信息网查询,以免因此受到经济损失。

  咨询电话:0454—8229528 8632798

  举报电话:0454—8632798 8632566

  佳木斯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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