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吴红胜 徐国良)9日,为更好地宣传新《种子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秩序,履行监管职责,市林业局组织种苗站、森防站等单位联合开展的首轮宣传活动落下帷幕。
此次宣传活动,主要集中在市区、城镇等人员流动量大的广场,林木经营企业采取设立宣传点,拉条幅、发传单、举办培训班等措施,对新《种子法》进行宣传。据统计,活动中向广大苗农发放新《种子法》法规材料1500余份、新《种子法》读本及宣传资料1000余份、悬挂条幅150余条,并就假冒伪劣林木种苗、植物新品种保护、林木种质资源保护等涉林内容接受群众咨询,对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林木种苗质量监管、林木品种选育创新、执法检查等主要事项进行了培训。通过宣传、讲解培训,全市林木种苗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和苗木从业人员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得到有效提升,为助力“三个大冶”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苗木执法检查舆论氛围。
据悉, 新修订的《种子法》2015年11月4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是林业部门开展林木种苗工作的遵循和依据,是建设“生态大冶”的重要制度保证。近年来,以农业部牵头,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参加,部、省联动,以打击制假、贩假为主要内容的种子市场秩序监管工作收到了一些效果,取得了阶段性成就,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和行业良好反响。随着新《种子法》出台,这种治理行动只会加强不会减弱,对违规违法的处罚力度将加大,进一步强化种子市场秩序。
据该局负责人介绍,下步将以专题学习、体系建设为宣传的着力点,为法治林业强基固本,认真做好《种子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不断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而持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