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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种子碰上大忽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7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刘建鹏 范田  浏览次数:300
 
 
64个品种近6万株芍药苗,仅一个品种和合同相符,致园艺公司损失超过百万元,被告人以销售伪劣种子罪受审 
 
 
  芍药是证据,不能铲除,又占着地,公司要付出租地费用,白种3年未有分文效益不说,还得搭钱,园艺公司负责人欲哭无泪。
 
  园艺公司18万元买芍药苗
 
  2010年10月,河南洛阳某园艺公司郭坟基地根据生产需要急需引进一批国内优质切花芍药种子。经中间人郭某介绍,公司与家住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的王道格建立了联系。王道格称,他有种苗基地可提供64个切花芍药品种,每个品种500株以上。
 
  2010年11月7日,双方签订了《购销合同》,约定:甲方(洛阳某园艺公司)向乙方(王道格)购买红茶花、月照山河等64种6.4万株芍药品种,总价28.2万元。签合同时,王道格耍了个心眼,以自己字写得不好为由,让中间人郭某替自己签了字,因为他知道自己根本没有合同所要求的这些芍药种子,只是想着咋能把生意做成,把对方糊弄过去、钱弄到手。纠纷发生后,园艺公司的付总才知道,王道格在骗自己之前,就以假种苗骗过山东省菏泽市某牡丹研究所,是个名副其实的“大忽悠”。
 
  2010年12月5日,王道格在中间人郭某的陪同下,拉着第一车自称与合同相符的62个品种、31000株芍药种苗到郭坟基地。园艺公司员工按照已定的种植方案进行种植。种植过程中,王道格在场做技术指导。他说自己的芍药种苗,少“贵妃出浴”和“黄金轮”两个品种。经协商,双方于2010年12月30日补充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对原合同进行了变更,约定:甲方向乙方购买山河红、桃花飞雪等64种56000株芍药,总价18.84万元。这中间有个细节,付总在签合同时,曾向王道格要经营许可证和植物调运检疫证,后者推说随后把这些证件带来,结果却直到案发也没有提供相关手续,因为他根本没有。
 
  不久,第二车自称与合同相符的50个品种25000株芍药种苗也运到了郭坟基地。园艺公司种下后,制作了“山东菏泽王道格提供第一车和第二车品种芍药定植示意图”,要求王道格签字。王道格再次推脱,让郭某代替签名,郭某在示意图上签上“供货人王道格,郭某代签”的字样。随后,园艺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15万元,剩余3.84万元待来年芍药开花确定品种无误后支付。
 
  64个品种,仅一个和合同相符
 
  转眼到了2011年的5月,正是芍药开花的季节。在验收现场,工作人员对芍药品种复验发现,种植的芍药品种与公司购销合同清单上显示的品种90%以上不符,花开得乱七八糟,绝大多数属于假芍药和低劣的药芍药,根本无法作为鲜花销售。满怀希望的园艺公司员工脸上写满失望。
 
  而此时在验收现场的王道格却推脱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最后,他以“当年种植的芍药种苗长势不好,大部分没有开花”为由,提出等2012年芍药都开花后再进行芍药品种复验。他拍着胸脯保证,自己提供的芍药品种与合同绝对相符。
 
  无奈之下,付总只得答应了这一要求。只可惜,到了2012年4月下旬,芍药开花的盛花期,情况依然未有任何变化,花依然开得乱七八糟,和公司定购的品种根本不相符。在这种情况下,园艺公司多次要求王道格来偃师进行芍药品种复验,但他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进行芍药品种复验,而且对公司单方进行的品种复验不予认可,也不赔偿公司任何损失。
 
  芍药是证据,不能铲除,又占着地,公司要付租地费用。那段时间,付总感觉焦头烂额。
 
  又过了一年,2013年5月,园艺公司提请河南省花卉协会牡丹芍药委员会,组织洛阳、山东、上海三地的11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在郭坟基地现场进行了芍药品种鉴定,王道格委托中间人郭某参与了现场鉴定。最终出具的鉴定报告结果显示:在鉴定的64个品种中,只有一个品种(大富贵)与合同规定的品种相符合,正确率为1.56%,其他均不在供货清单中,绝大多数属于假品种和低劣的杭芍及药用芍药。
 
  拿到鉴定报告,王道格却耍起赖:“反正我没有钱。”园艺公司再也联系不上他。
 
  芍药种了3年,未有分文效益不说,还搭了不少钱,付总欲哭无泪。
 
  以销售伪劣种子罪受审
 
  2014年4月初,为避免损失一直持续,园艺公司向偃师市农业局报案。当年5月2日,偃师市农业局以涉嫌经营假种子对王道格立案查处。后经调查,并经河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先后两次鉴定,认为“与销售合同约定的芍药的品种、数量严重不符”,园艺公司“因种植不符合销售合同约定品种、数量的芍药苗木”造成经济损失108.8085万元。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起刑点是2万元,超过50万元即为“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王道格已属于“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情节。偃师市农业局于当年7月4日以王道格涉嫌犯罪将此案移送偃师市公安局。偃师市公安局于7月8日立案。得知消息的王道格选择外逃,直到2016年12月23日在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被抓获归案。
 
  到案后的王道格在接受讯问时仍试图逃避责任,怀疑园艺公司造假,“谁知道是不是我的苗子”。后办案机关查明,园艺公司在种植过程中不存在调换芍药种苗的现象,一是洛阳地区没有芍药种苗,二是第一次种植时王道格和中间人郭某在场,第二次种植时郭某在场,并有“山东菏泽王道格提供第一车和第二车品种芍药定植示意图”签字为证。
 
  2017年3月17日,偃师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偃师市检察院审查起诉。4月27日,该院对王道格以销售伪劣种子罪提起公诉。7月7日,该案开庭。截至发稿,该案尚未判决。
 
  据悉,园艺公司重新购买了一批国内优质切花芍药种苗,种在了先前的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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