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倪政伟 通讯员 李宁 任自娟
魏某是民权县农民,却因拒不履行该县法院判决,被执行局传唤。
原来,2012年至2015年间,魏某一直在陈某某经营的农资门市部赊购玉米、小麦种子。2016年同村的赵某又在临近陈某某门店不远处新开了农资店。从此,魏某“改弦易张”,不再光顾陈某某的门市部。陈某某心里憋屈,遂找魏某索要之前赊欠的2726元种子钱。魏某以陈某某赊欠的种子质量没有赵某的好为由,拒不还账。陈某某将魏某告上法庭并胜诉。两年来,魏某一直没有履行法定义务。
民权法院执行局法官杨志军接手这一案件后,魏某被传唤到法院。在杨法官的说服教育下,魏某主动联系陈某某,将前几年赊欠的种子钱2726元给了陈某某,陈某某与魏某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