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农户的损失降到最低,高新区法院与北京房益宝公司为86名农户办理了债权置换,置换同等价位的商品。这个不错的创新举措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可。
昨天,高新区法院对外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在经过充分论证后,决定以高新区法院为试点单位对这种方式进行试点。
什么是“债权置换”?
法院与运营“债物通”平台的房益宝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由法院在以当事人自愿为原则的前提下,将终本案件的债权人引导到该平台,与平台签订置换合同。置换成功后,法院以裁定书的形式确认成交。“债物通”平台提供的可供置换的财产种类包括房产、汽车、股票和生活用品。债权人可以根据所持债权的额度选择合适的财产以差额置换的方式进行置换。
郑报融媒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高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