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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2470亩晚稻减产严重 稻种为假冒出省去“镀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3-15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572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去年11月,天等县一农民坐在严重歉收的稻田里。罗吉华摄

歉收稻田里的稻穗很干瘪。罗吉华摄

广西新闻网记者 邓晓衡 通讯员 罗吉华 黄胜东

    去年11月秋收时节,天等县天等镇荣华村的12户村民发现自家种植的水稻不结实甚至不抽穗,造成绝收。随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天等县农业局陆续接到全县各乡镇水稻种植户的反映,情况如出一辙,涉及全县各乡镇700多农民、2470亩农田。3月10日,天等县公安机关揪出了制造这批假种子的幕后黑手,他们生产销售假冒种子的真相也大白于天下。

    农民痛心

    辛苦种田没收成

    “他们说‘优优128’品质好,抗病强,抗寒露风,产量高。”去年11月,天等县天等镇稻香村新村屯村民小组长王介松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卖种子的时候,代理商把“优优128”夸得很好,种子说明书上写得也很好。

    在村民保存的“优优128”种子袋和品种说明书上,对该品种的说明是:“该品种茎秆粗壮,耐肥抗倒。每亩有效穗16~20万穗,每穗140~150粒,结实率80%以上,千粒重24~25克;高抗稻瘟病,中抗白叶枯病。产量表现:1997年参加国家华南早籼组区试验,平均亩产501.47公斤,表现丰产、稳产、适应广。”

    相信了这一宣传,天等镇稻香村新村屯有80户村民选用了“优优128”,占全屯水稻种植面积的80%~90%。到去年11月秋收时节,村民却发现,种下的“优优128”不能正常抽穗灌浆成熟,稻谷颗粒干瘪。

    “一眼望去,稻穗大部分都是干瘪的,每亩收成不足100公斤,连保本都难!”新村屯村民黄善利家的3亩晚稻种的都是“优优128”,全部严重减产。开始他以为是自己的种植技术不好,但是看到屯里凡是种植“优优128”的都严重减产,才想到是种子的问题。

    专家鉴定

    问题出在种子上

    “去年11月有一段时间降温,我们以为是温度太低才出现接穗不实不好,但随着反映的农户不断增加,我们立即着手调查。”3月14日,天等县农业局副局长杨卫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县农业部门很快就确定了这批“优优128”的唯一生产商和经销商,是广西高科种业有限公司和天等惠农种业。

    韦卫华说,广西高科种业有限公司的代表下来和村民谈赔偿时,并未承认过种子有假,而是将减产归结于天气太冷。根据水稻减产的严重程度,该公司给予农户每公斤种子最低100元、最高240元不等的赔偿,赔偿金额25万元,涉及25个村屯。

    由于涉及农户多,种植面积大,“优优128”代理商韦舒文向有关部门申请对种植“优优128”后不能正常抽穗灌浆成熟的原因进行鉴定。

    “专家到田头一看,就说不用再看了,问题很典型。”3月14日,天等县种子管理站农站长回忆说,去年11月18日,广西农业科学院、广西种子管理总站、广西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崇左市农业局、崇左市土肥站的5位农业专家组成调查组,来到天等镇大隆村龙密屯种植“优优128”的田块查看,根据听取前期调查汇报、查看种子包装、到田头现场调查和取植株与“优优128”的表现文件表述进行符合性判定,并鉴定田块植株病虫害情况,专家证实,所要求鉴定的“优优128”不是真的“优优128”。

    双方协商

    农民认为赔偿少

    专家的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县农业局联系广西高科种业有限公司和村民,从中协调他们之间的理赔事宜。工商部门并没有立即对经销商进行处罚,而是敦促他们采取积极措施对农民的损失进行赔偿,最大限度地为农民挽回损失。

    对于种子公司赔偿的额度,许多村民不满意,但又觉得很无奈。“种一亩田机耕费要100元,请机器收割要100元,3斤种子共45元,加上农药、化肥的费用、人工,投入这么多,现在每亩产量还不到100公斤,我们的损失太大了。”村民黄善利说,“按照往年1亩500公斤稻谷的保守产量来算,种子公司至少每亩赔偿450元~500元才说得过去。”

    新村屯村民小组长王介松告诉记者,种子公司的人来跟村民协商赔偿问题时说:“每公斤种子只能赔100块钱,要就要,不要就拉倒,如果要赔多,我们宁愿去坐牢,到时候你们一分钱都拿不到!”

    公安调查

    假种子出省抬身价

    由于涉及农户众多,造成的损失巨大,去年12月24日,天等县农业局将前期收集材料举报到公安机关,天等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调查假种子案。

    今年3月12日,天等县公安局向本报透露:经过3个多月侦查,查明广西高科种业有限公司将选育出的一种不知名的水稻品种,拿到海南省制种;回收谷子后,自行设计制作包装袋和使用说明书,冒用广东省农学院水稻研究所选育的“优优128”水稻种子进行销售。

    3月10日,专案组联合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将广西高科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的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苏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总结教训

    种子需把源头关

    3月中旬,新一年的春耕春种已接近尾声。经历了假种子事件的天等镇,村民在选种方面有了变化。

    “村民如果看到电视上的种子包装,发现跟自己买的不同,就会马上打电话问我。”天等镇农业服务中心许秀竹说,她感觉,今年选稻种,村民都看得非常仔细。他们农业服务中心忙着检查种子经销商、选种及理赔知识培训、疑问解答等,“该做的都做了”。

    对于假种子事件的发生,天等县农业部门工作人员也有思考。一名工作人员说,广西高科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取得种子经营许可的合法公司,种子有合法的包装。目前县级农业部门无法对种子的真伪进行鉴定,只有省一级农业部门有检验设备。所以,对于这次的合法公司造假事件,县级农业部门单凭肉眼检查根本无法及早发现。

    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广西南部的种子大多购于南宁市,要避免类似事件发生,需要靠有关部门把好源头关。湖北宜昌采用的水稻种子DNA检测技术就很好,如果这项技术能在广西普及,将能更快辨识假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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