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品审技[2015]11号
关于对拟停止推广黑龙江省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市(地)种子管理处、省农垦总局种子管理局、县(市)种子管理站、有关育种单位:
为加强农作物品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黑龙江省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退出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技术室拟对一批未按要求提供品种标准样品及审定年限超过10年,且生产上种植面积没有达到规定标准的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退出市场(见附件)。如对拟退出品种有异议,请将申请保留的理由形成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于12月15日前连同电子版一并报到省种子管理局品种管理(审定)科,逾期视为同意退出。审定推广年限不到10年的品种,按照《黑龙江省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退出办法》规定,品种权人可申请主动退出,给生产上造成损失的品种,种子管理部门可申请强制退出。
联系人:李锋
电话:0451-82624504
电子邮箱:lf19790825@163.com
附件: 黑龙江省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拟停止推广名单(第十批).xls
黑龙江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技术室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