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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楼
中国种业商务网网友 于 2014-03-10 07:27 评论道:
法官审错案子国家赔偿,评审委乱审定品种,国家却不赔偿,这权力与责任的对等性表现在哪儿!如此【种子法】,是否合自然法即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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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楼
中国种业商务网网友 于 2014-03-26 07:19 评论道:
没有精巧的三权分立的限权制度,又不开放两禁,没有强有力的媒体监督和对等的异体监督,权力必然通吃,经营什么都不如经营权力,企业就会把心思大都用在收买权力而不是科技创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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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楼
中国种业商务网网友 于 2014-07-18 17:01 评论道:
1IP:182.201.*.* 于 2014-03-26 07:19:02 原贴: 没有精巧的三权分立的限权制度,又不开放两禁,没有强有力的媒体监督和对等的异体监督,权力必然通吃,经营什么都不如经营权力,企业就会把心思大都用在收买权力而不是科技创新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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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楼
中国种业商务网网友 于 2014-07-18 17:05 评论道:
请问:种子市场和种子生产谁来管理?种子管理部门还是农业执法队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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