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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种业商务网网友 于 2016-01-19 09:58 评论道:
本案定为非法经营而处罚,有不当之处。但出于一个种子人,必须具有社会责任,不能只为利益盲目鼓吹,误导菜农。农作物品种无所谓好坏,只有最适合。所以,种子人在向农民推介新品种或种子前,必须验证在对当地天气、土壤的适应性及较传统种植技术不同的特殊措施。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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