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38 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等人员公告 | |||
行业 | 科研 | 职位 | 科研 |
招聘部门 | 招聘人数 | 若干 | |
工作地区 | 北京 | 工作性质 | 全职 |
性别要求 | 不限 | 婚姻要求 | 不限 |
学历要求 | 硕士 | 工作经验 | 不限 |
年龄要求 | 30岁以内 | 待遇水平 | 面议 |
更新日期 | 2023-05-16 | 有效期至 | 2023-05-30[已过期] |
职位描述 | |||
中国农业科学院成立于1957年,是国家设立的中央级农业科研机构,是全国综合性农业科学研究的最高学术机构、农业及农业科学技术战略咨询机构,是三农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担负着全国农业重大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的任务,致力于解决我国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中公益性、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科学与技术问题,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引领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现有34个直属研究所,1个研究生院,1个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有限公司,院机关内设10个职能部门。根据我院科技创新事业发展需要,现就我单位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等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包括科研、管理岗位等类型,请通过附件《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链接表》,链接至招聘单位网站查看具体岗位信息。 二、招聘范围 (一)应届毕业生 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部队院校毕业生),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能如期毕业并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社会招聘 1.社会在职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应具有北京户籍。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单位公告为准。 2.具有单位所在地户籍或符合单位所在地落户政策且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出站人员。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能够认定本人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回国时间不超过两年,具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落户有关政策要求。目前仍在读的留学人员和在站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可以参照上述人员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四)关心“三农”,有志于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五)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六)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 (七)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京区单位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执行以下工作程序。 (一)报名:京区单位报名时间以各单位公告为准,应聘京区单位的人员请登录中国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gkzp.caas.cn/#/web/memberlogin。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进行下一步环节,达不到该比例的,各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三)笔试:由招聘单位根据笔试人数、考生地域分布等确定本单位的笔试时间、方式、合格分数线,并将相关内容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届时请获得笔试资格的考生按要求参加。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具体安排以各招聘单位公告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综合考虑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单位在补充公告中公布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具体方式和时间将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届时请获得资格的考生按要求参加。 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体检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招聘单位将根据相关要求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各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当年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 (七)上报审批:公示后,将拟聘人员的有关材料上报审批。 五、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以各招聘单位公告为准。 六、其它注意事项与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相关信息。未认真填写、超时填报有关材料或不服从招聘工作安排,造成信息不全、有误及其他影响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二)京内生源、京外生源指国内应届毕业生,不含留学回国及博士后出站人员。其中,京内生源系指入学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京外生源须符合应届毕业生进京落户政策。 (三)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专业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如考生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考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将根据考生所学专业及岗位需求,综合研判考生能否报考。 (四)考生在校期间应为非在职、非就业状态,要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全国社保及个税缴纳记录等材料,并做书面承诺。 (五)应聘人员报名后,请经常关注报考单位的政务网站,及时了解有关笔试、面试及其他相关信息。 (六)咨询电话(010)82109434,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见附件。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