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名人商标引发的侵权纠纷近年间越来越多。最常见的情况是,那些所谓的“有商业头脑的人”,预判某个名人的商业价值可能会上涨,然后火速抢注与此相关的商标,接着待价而沽,或用它开展颇具欺骗性的宣传。这种打擦边球的行为,既让商标牵涉到的名人苦不堪言,又使众多消费者被无良商家肆意忽悠,倒是那些抢注者不用怎么费劲就能赚得盆满钵满。
与名人沾边的商标成为抢手货,从一个侧面说明,现在中国人的知识产权意识有了很大提升。在改革开放初期,“同仁堂”“狗不理”“青岛啤酒”等中国民族品牌,都经历过被外国公司抢注商标的尴尬;但如今的中国人,似乎成了抢注名人商标的“急先锋”。
最近,身价暴涨的NBA新星林书豪意欲注册自己商标时发现,江苏无锡一家体育用品公司竟在两年前就已抢注“林书豪”中文商标——当时仅花费4460元注册的商标,如今“狮子大开口”叫价500万元;同样离谱的是,有个以林书豪姓名拼音组成的网站域名,转手价也高达26万元。忙于比赛的林书豪目前还未对这家无锡公司提起诉讼,但正在谋求上市的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却已经收到了篮球传奇人物迈克尔·乔丹的侵权指控。2月23日,乔丹通过美通社宣布,中国公司“乔丹体育”涉嫌侵犯自己和两个孩子的姓名权,已提起诉讼。
懂得抢注名人商标的中国人,确实够聪明,但再聪明也只能算是一种小聪明。面对乔丹的侵权指控,“乔丹体育”申辩说,“乔丹”作为普通外国人姓氏与美国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之间不存在对应关系。然而,有一项调查显示,在中国小城市的90%的年轻人都认为乔丹体育就是迈克尔·乔丹自己的品牌,这一调查将中国商家当初抢注乔丹商标时的生意经展露无遗。在这里顺便问一句,那个抢注“林书豪”商标的中国人,难道就没有想过,抢注来的商标也可能是一枚定时炸弹,即便自己以后打着林书豪的旗号将生意做出了规模,迟早有一天也会像“乔丹体育”那样,因为一场商标权和姓名权的官司而进退维谷?
小聪明有余而大智慧不足,这样的概括适合绝大多数“傍名人”的商家。稍有理性的消费者都会意识到,靠抢注名人商标来为自己拉大旗的商家,本身就不值得信任;稍有理性的经营者也该意识到,寄望于抢注名人商标这种噱头,远不如诚实经营更能提升自身形象。作为反面案例,曾经遭舆论痛批的“泄停封”“锅得缸”等商标,早已沦为坊间的笑话。
既然谈到商标权纠纷的话题,就不得不说一说这段时间争论不休的“iPad商标侵权案”。2月23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了深圳唯冠要求责令苹果专卖店停售iPad平板电脑的申请。这只是“iPad商标侵权案”的一个“小插曲”,真正的“主旋律”仍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值得玩味的是,尽管苹果公司因商标权转让程序考虑不周而一审败诉,且二审胜诉的概率也很小,但整件事的舆论氛围却颇为微妙——在很多人眼中,即便苹果公司的平板电脑最终不得不另改名称,即便iPad商标在法律层面归深圳唯冠所有,他们对这两家公司的印象也不会有根本的改观,因为人们总能看清谁才是真正的创造者。
名字只是一个符号,商标同样只是一个符号,商业化浪潮将这个符号赋予了太多财富色彩,这才使得抢注名人商标成为一种值得批判的侥幸行为;偶尔传出的某些商标“天价转让”的消息,也在客观上鼓励了抢注名人商标的行为,让抢注变成了一种另类的博彩。虽然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暂时没有严格的规定,但在道德上却并不值得提倡。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认认真真做企业,踏踏实实做人,都比动歪脑筋要更睿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