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诚信法则“挂在嘴边”
《商君书》记载,商鞅准备在秦国变法,制定了新的法律。为了使百姓相信新法是能够坚决执行的,他便在京城南门口树了一根大木,对围观者说:“谁要能将这跟木头从南门搬到北门,就赏他五十两银子!”大多数人都不相信有这等好事,恐怕商鞅的许诺不能兑现。就在大家犹豫不决时,有一个人却扛起木头,从南门一直走到北门,商鞅当场兑现,赏给他五十两银子。这样一来,人们都相信商鞅说的话是算数的,在推行他所立的新法的时候人们就遵守了。
从这个典故中可以看出,中国人自古就很讲究言不在多,但必须守信的道理,因为只要守信就能得到人们的信任。
在竞争日趋国际化的今天,对于企业来说,诚信更是一个企业基业长青的重要因素,讲不讲诚信则直接影响到企业生存和发展。但是,虽然很多企业和企业家也在面对媒体时大声疾呼“诚信”,也都明白诚信的基本内涵,以及企业家不遵守自己的诺言将会使下属很快产生对上司的不信任感。可悲的是不少企业家仍然只是把“诚信”法则挂在嘴边,而不会在自己的实际行为中实践“诚信”,也就是说,诚信只是一层脆弱的美丽外衣,只要“风”轻轻一吹就无影无踪了。
另外,企业家或领导者的成功总是和团队人员的辛苦努力密不可分的,所以企业家或领导者尤其不能轻视自己对下属的许诺,要么坚决不许诺,许诺就一定要遵守,哪怕最后会带来一些损失,否则,作为企业家或领导者失去的东西将会更多。因此,从这角度来说,中国的企业家迫切需要在塑造企业文化的实际行为中,真心学习商鞅的“言必信,行必果”,而不是仅仅把诚信法则“挂在嘴边”就算了。
四、责任感“抛在身后”
尽管企业的首要任务毫无疑问的应该是搞好经营工作,创造经济效益或物质财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而且,如果企业失去了创造物质财富的功能,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本价值。但是,真正优秀的企业绝对不是仅仅“销量第一”、“规模第一”或“利润第一”的企业,它必须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事实上,在市场经济下的企业与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企业来自于社会,也必将还原于社会,这是一种新形势下的社企关系。企业的发展壮大或被淘汰出局,都要由社会来承接。更主要的是,社会是企业的生存环境,没有一个好的环境,企业也难以生存。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企业更应该主动担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以及对内部员工的责任,从而为自己的长远发展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但是,部分企业往往把道德标准“捏在手上”,通俗点说就是道德标准企业自己“做”了算,这就在很大程度上致使企业为了自己短期利益的最大化,把责任感远远的“抛在身后”,全然不顾自己的社会责任,不择手段的朝道德水平低下的方向“行使”,进而导致企业处处以眼前的得失为重,不从企业长期利益或企业员工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更不会考虑整个社会的利益,换句话说就是,企业社会责任心的匮乏,直接致使一些员工对企业不满,企业整体“军心不稳”,产品质量蒙混过关,品牌形象渐渐受损,企业难以健康持续发展,而且对社会风气也会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把社会责任感“抛在身后”的企业应该向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学习,以增强自己的社会责任感,肩负起自己的各种社会责任。例如,为了倡导全社会都来关注、生产、使用节水节能型洗衣机,海尔除了宣布停产非节水洗衣机之外,还表示愿意把最新研制出来的滚筒洗衣机“自动挡节水技术”无偿捐献出来,转让给愿意与海尔共同推动全社会节水事业的洗衣机同行。可以想象,海尔此举将有助于唤起整个家电业的社会责任感,从而承担起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非常值得中国企业认真学习。
进一步来说,从世界范围来看,企业与社会间的关系也是互动关系,是“双赢”的。无论是一个产权多元化的国有企业或是一个产权单一的私营企业,它都要既为投资者着想,也要为它所存在的国家、社区和消费者着想,更要为企业内部的员工着想。只有综合考虑了各方面的利益,才算得上是一个合格的、负责任的企业,这个企业所在的社区和国家才能真正的发达繁荣,企业自身才能塑造健康有效的企业文化,走上更高的层次乃至实现常盛不衰。
综上所述,中国的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到企业文化的“四忌”,并全力以赴的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规避“四忌”,一步步成功塑造自己的企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