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南农业信息网
为保证农业生产用种质量安全和维护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市农技中心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水稻种子经营市场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检查全市6镇和市区种子经营店(摊)9家,检查水稻种子24袋(件)。
本次水稻种子质量检查,以《种子法》为依据,主要从包装标注上看,总体上较为规范,但也有少部分存在一些问题,如包装标注上经营许可证过期;内标签无法看到,只能看外包装;包装种子袋上没标明检疫证明编号和生产许可证编号等,需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管理,以确保早造生产用种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