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许可期限:20个工作日(专家鉴定时间除外)
许可费用:根据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湘价费(2002)字第323号文件,每个品种参试费300元。
许可数量:无数量限制
许可条件:
1.审核的品种符合《种子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属于应当审定的品种;
2.审核的品种应当是经过人工培育和经过改良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且达到审定标准的品种。
申请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1.《湖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表》;
2.品种选育报告;
3.品种区域试验或多点试验总结材料;
4.生产试验总结材料;
5.品种标准(草案);
6.品种简介;
7.专家现场评议意见;
8.栽培技术要点(杂交作物品种提供繁殖、制种技术要点);
9.品种各主要生育阶段及主要器官的图片;
10.品质检测结果;
11.抗逆性鉴定结果;
12.转基因品种还应当提供农业转移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许可程序:
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厅行政许可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受理电话:0731-4448418,网址:www.hnagri.gov.cn)
2.时限:即时
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省种子管理站初审人员
2.时限:5个工作日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省种子管理站分管负责人
2.时限:5个工作日
三、决定
1.岗位负责人:厅主管领导
2.时限:5个工作日
四、送达与公告
1.岗位责任人:厅行政许可受理中心
2.时限: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