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春季农作物种子质量市场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
赣农办字[2011]89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
为了加强种子质量市场监管,确保我省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维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根据年初种子执法年的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我厅组织开展了2011年春季农作物种子质量专项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了全省11个设区市下辖的17个县(市)的种子交易市场,共抽查了73个种子销售门店,扦取了137个种子样品,涉及到水稻、棉花、蔬菜瓜果等10种农作物,其中水稻和棉花种子是抽查重点。所有种子样品都进行了净度、水分和发芽率三项质量指标的检测,水稻种子还进行了品种纯度田间小区种植鉴定。
二、抽查结果
抽查的137个样品中,所检项目均合格的有121个,占样品总数的88.3%,有16个样品质量不合格(见附件)。
从作物种类看,98个水稻样品中,净度、水分、发芽率和纯度均符合要求的有92个样品,合格率为93.9%;8个棉花样品净度、水分和发芽率均符合要求,合格率100.0%;包括鲜食玉米在内的蔬菜瓜果类种子31样品中, 净度、水分和发芽率三项质量指标均符合要求的有21个,合格率为67.7%。
从检测项目来看,137个种子样品中,净度符合要求的样品136个,合格率99.3%;水分符合要求的样品129个,合格率94.2%;发芽率符合要求的样品135个,合格率98.5%;品种纯度方面,98个水稻样品中,符合要求的93个,合格率为94.9%。
三、整改要求
㈠依法查处不合格种子生产经营者
不合格种子经营者和生产商所在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此次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种子,要查清其来源及经营情况,依法进行处理。并于2011年11月底前将本次专项抽查不合格种子经营者和生产商处理情况报我厅种子管理局。
㈡督促种子企业有效落实整改
抽查出不合格种子的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依据《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要求有关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对抽查不合格的库存种子一律进行封存并不得再次上市销售,对其他库存种子要进行全面检验,坚决杜绝质量不合格的种子上市销售。
㈢强化种子质量监管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本辖区内种子市场和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种子质量监管,特别是要将抽查出不合格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跟踪检查,切实提高监管效果。要进一步加强对蔬菜瓜果类等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管,有效解决当前这类种子总体质量水平相对较差的问题。要积极引导种子企业强化质量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加强对其制种、加工、检验及包装等方面的技术培训指导,切实提高种子质量水平。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