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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周报》:转基因的罪与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0  来源:时代周报  浏览次数:260
 

  郭成林,可能成为中国第一个因评论转基因食品而获罪者。今年7月14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损害商品声誉罪,判处郭成林有期徒刑一年。2个月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此案。

  若无意外,10月22日,郭成林将走出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重获自由。但无法回避的是,转基因食品这头巨兽已进入中国,将越来越多地介入并影响着国人的日常生活。而围绕转基因食品的而展开的争论与角力,并不会因郭成林重获自由而就此终结。

  本报记者 黄昌成 发自深圳

  郭成林,这个在北京工作的白领可能是中国第一个因评论转基因食品而获罪的人。

  2010年9月15日,其时在北京赞伯营销管理咨询公司项目担任策略总监的郭成林通过办公电脑在网络发表了《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鳄鱼》一文,声称“金龙鱼调和油70%的基油都是转基因化学浸出油”,“吃了它使你不能生育后代,它能让我们的后代断子绝孙的”。

  这样的字眼激怒了金龙鱼的生产方—南海油脂工业(赤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油脂公司”),他们向深圳警方报案,声称其声誉因此受损,并导致巨额经济损失。

  2011年7月14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郭成林的行为已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期为2010年10月23日起执行至2011年10月22日止),并处罚金1万元。

  即便身陷囹圄,郭成林仍坚称自己发帖“系为社会公益的个人行为,完全基于事实出发”,并在一审宣判后提出上诉。9月1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截至时代周报记者发稿时,法院尚未作出二审判决。

  交流,陷阱?

  今年32岁的郭成林,2002年从北京化工大学会计专业毕业,后辗转任职于多家营销策划公司。

  2010年8月,郭成林任职的北京赞伯营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赞伯公司”)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花集团”)签订一份180万元的《营销策略咨询协议》。

  总部位于山东烟台莱阳市的鲁花集团花生油年生产能力为90万吨,是中国目前最大的花生油专业生产公司。据其总经理于子宇讲述,鲁花与赞伯签署合同的目的,是为“将我公司坚果调和油推向市场,后续再将我公司的花生油更好地推向市场”。

  当年8月,于子宇率鲁花集团销售总监和市场部长到赞伯公司进行前期交流。据多位当事人讲述,在当天的交流中,于子宇曾给赞伯方面做过行业情况分析,也对其竞争对手金龙鱼做过介绍。

  鲁花集团介绍,金龙鱼调和油系由转基因大豆用化学浸出法提炼,油品中含致癌物质;而鲁花集团本来是以花生油为主,目前要做坚果调和油,让赞伯公司提升坚果调和油的卖点。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解决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去年3月,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推进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是着眼于未来国际竞争和产业分工的重大发展战略,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

  目前,在我国食品市场上,最常见的转基因食品是转基因大豆油。转基因大豆进入中国后,大部分流进入外资背景的食用油加工企业。与习惯于使用非转基因大豆为原料的中国本土食用油加工企业相比,外资企业凭着转基因大豆价格较低、出油率高的优点很快占领了大部分的市场份额。

  作为金龙鱼品牌的生产者,南海油脂公司背景深厚。其母公司益海嘉里新加坡丰益国际有限公司在华投资的企业,由中国籍马来西亚富豪郭鹤年家族所掌控。经过近20年的深耕,益海嘉里旗下拥有“金龙鱼”“口福”“胡姬花”等国内知名品牌,其中,“金龙鱼”在今年连夺“北京2008年奥运会食用油独家供应商”和“深圳大运会独家粮油供应商”两大殊荣。

  据赞伯公司董事长路长全讲述,在前期交流会时,鲁花方面曾透露,其时金龙鱼调和油的市场占有率已达50%,是鲁花最大竞争对手,鲁花之所以与赞伯签订营销策划协议,已达到抢占调和油市场份额的目的。”

  根据双方协议,赞伯方面负责对鲁花坚果调和油进行卖点和品牌提升,并为鲁花撰写4篇软文;作为回报,鲁花集团支付给赞伯180万元人民币。

  与“硬广告”相对而言的“软文”,是指发表在媒体上的具有广告性质的文章,是在传播公共知识或常识的同时,引导消费者有倾向性地购买或消费。

  炮轰的代价

  协议达成后,路长全将该项目交给身为赞伯策略总监的郭成林。接到任务后,郭成林率团队奔赴北京、西安、南宁和天津等地进行为期10天的市场调研。随后,郭成林将鲁花营销策划方案提交路长全审核并最后拍板定稿。

  该方案除提炼出鲁花坚果调和油的产品特点外,也提及其主要竞争对手金龙鱼的诸多缺点,其中,绝大部分缺点与鲁花集团在前期交流会中所说的雷同。

  郭成林曾向深圳警方供述,在双方前期交流时,金龙鱼调和油是转基因产品,对身体极其有害、特别是损害人的生育功能等说法为于子宇亲口所讲;而路长全亦在交流会上要求其“把于总在交流会上讲的关于金龙鱼的‘生产真相’概括进去发在网上”。

  交流会之后半月,鲁花方面曾前往赞伯公司,再度强调了文章一事,要求先把文章发到网上,他们再通过媒体对文章的影响进行放大,从而达到打压金龙鱼、夺取市场占有率的目的。

  但在今年6月3日的一审现场,郭成林坚称自己撰写此文是出于公众利益的考虑,与赞伯和鲁花的合作无关:“如果油出现问题,将无法根治,我认为自己是出于社会公益发帖。”

  据其讲述,作为公司项目策略总监,他的收入不和任何项目挂钩,因此在与鲁花的合作上没有任何利益。

  他还在庭上称自己曾被诱供:“被抓捕当晚,深圳、北京两地警方提审我,告诉我这次发帖是4000万元损失,我当时害怕,北京警方告诉我一个解脱方法,就将火向我身上烧。他们告诉我,金龙鱼是奥运会赞助商,有政府支持,而鲁花也有山东政府支持,”郭成林在庭审时讲述翻供的原因,“所以,我相信了,他们告诉我,是鲁花公司看过的,我没想到他们害我。”

  2010年9月15日,他在办公室用自己的电脑撰写了《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鳄鱼》这篇800余字的短文,并将其发表在自己的QQ博客及天涯、搜狐等知名论坛上。

  “包括金龙鱼的新品种‘深海鱼油调和油’,实质上仍然是‘化学浸出非转基因大豆油’为主体成分!”在对金龙鱼进行声讨后,郭成林还在文章末尾这样写道,“你还买金龙鱼调和油吗?你还敢吃吗?吃了它使你不能生育后代,它能让我们的后代断子绝孙的!”

  正是这些尖锐的话语,触怒金龙鱼调和油的生产方—南海油脂公司。2010年10月11日,南海油脂公司负责人向深圳南山公安分局报案,声称郭文已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并令其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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