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振海 报道
农业部新颁布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已于2011年9月25日正式开始实施。新《办法》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作了进一步完善,大幅度提高了种子生产、经营的市场准入条件,随着新《办法》的逐步实施,必将对我县种子生产经营秩序起到规范提高的作用,并最大限度保证了广大农户的合法权益。
种子是特殊的商品,是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加强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的管理,不仅是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的内在要求,也是保护广大农户利益、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新《办法》的实施,有利于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保证优质高效农作物种子的生产和有效供应;有利于保护广大农户的合法权益和积极性,推动我县种子产业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县大力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加快农作物新品种的引进示范推广步伐,种子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加工能力明显增强。目前,我县种子经营门店达到91家;在县域内从事种子生产的企业达到50余家,各类农作物种子生产面积达到6万亩以上,制种产业收入超过1.8亿元。制种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转移农村劳动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