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农委函〔2011〕337号
关于公布全省第六批种子检验员及第七批
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农委(农业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农业部种子检验员、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经我委考核合格,批准韩景政等42名同志为我省农作物种子检验员并颁发《种子检验员证》;批准邸冬冰等12名同志增加种子检验员检验类别,变更其《种子检验员证》中有关类别的内容;变更黄大龙等31名同志《种子检验员证》受聘单位名称;注销柴寿词等14名同志《种子检验员证》。批准白婧等387名同志为我省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并颁发《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证》, 批准李金山等30名同志增加种子质量检验人员检验类别,变更其《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证》中有关类别的内容;变更范军等46名同志《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证》受聘单位名称。现予公布。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