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文件
闽农种〔2011〕435号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2011年秋季农作物种子质量市场专项抽查结果的通报
各市、县(区)农业局,本厅有关处室、厅属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种子市场监管,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依据《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全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闽农厅办[2011]35号),组织开展了秋季农作物种子质量市场专项抽查工作,重点对市场上销售的蔬菜种子进行了质量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的对象是福州、厦门、泉州、漳州、龙岩、三明等地78家种子经营门市部,共抽查蔬菜种子255个样品,涉及的作物有不结球白菜、结球白菜、莴苣、芥菜、萝卜、芥蓝、黄瓜、西瓜、辣椒、芹菜、苦瓜、香葱、蕹菜、苋菜、花椰菜、甘蓝等作物。依据GB/T3543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和GB20464《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对水分、净度和发芽率等三项质量指标进行检测和判定。抽查结果: 255个种子样品中,所检项目均符合要求的有235个,占样品总数的92.2%。20个样品不合格,均为发芽率不符合要求。
二、整改要求
1.严格依法查处不合格种子企业 。有关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种子,要逐个查清来源及经营情况,依法严肃处理。不合格种子经营者所在地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2011年12月底前将本次监督抽查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报送省种子总站与执法总队。
2.督促种子企业有效落实整改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不合格种子生产商和经营者按照《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有效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要指派专人负责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要求有关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对抽查不合格的库存种子一律进行封存并不得销售,对其他库存种子要进行全面检验,坚决杜绝不合格种子上市销售。
3.继续强化种子企业监管 。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本辖区内种子市场和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将抽查不合格的种子经营者和生产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跟踪检查,切实提高监管效果。要积极引导种子企业强化质量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加强对其制种、加工、检验及包装等方面的技术培训指导,有效规范种子市场和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附件:
1.福建省2011年秋季农作物种子质量市场专项抽查情况统计表
2.福建省2011年秋季农作物种子质量市场专项抽查不合格情况统计表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