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和注销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各县(市、区)农业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我委考核合格,批准曹磊等155名同志获得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颁发《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证》;批准刘恒宇等24名同志增加种子质量检验人员类别,变更其《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证》中有关类别的内容;通过审核,批准赵中林等24名同志变更受聘单位名称;注销王春红等49名同志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
1、批准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第六批)
2、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受聘单位变更名单(第五批)
3、注销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第三批)
企业附件.xls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