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全省第六批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甘农牧发〔2011〕408号
各市(州)农业(牧、林)局:
为提高全省农作物种子质量水平,规范种子质量检验工作,增强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的种子质量检验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检测能力,按照农业部《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厅对全省种子生产、经营单位中欲申请从事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的人员,经过资格审查筛选、专业知识考核和操作技能考评等程序,彭政望等679名同志(见附件)成绩合格,符合审批要求,现批准颁发全省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证书。
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是种子生产、经营单位中检验人员从事种子质量检验技术工作的资格证明,每两年审查一次,持证人员已经取得某一类别资格的,需增加其他类别资格时,须经考核合格后,由我厅对其资格证书进行变更;因工作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的,由调入单位向我厅申请变更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证书。希望取得种子质量检验资格的人员继续加强检验专业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检测能力,为促进我省农作物种子质量提高,推进我省种子产业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全省第六批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名单(2011年)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