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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有效期的鉴定五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2-08  来源:莱州市三山岛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  作者:杨志刚  浏览次数:402
 

    1、直观法:对粉剂农药,先看药剂外表,如果受潮结块,药味不浓或有其它异味,并能用手捏成团,说明已经基本失效;对乳剂农药,先将药瓶倒置,如果药液混浊不清或出现分层(即油水分离),有沉淀物生成或絮状物悬浮,说明药剂可能已经失效。

  2、加热法:适于粉剂农药。取农药5一10克,放在一金属片上加热,如果产生大量白烟,并有浓烈的刺鼻气味,说明药剂良好,否则,表明已经失效。

  3、漂浮法:适用于可湿性粉剂农药。先取200克清水放于容器内,再取1克农药,轻轻地均匀撒在水面上,仔细观察,1分钟内湿润并能溶于水的为未失效农药,否则为失效农药。

  4、悬浮法:适用于可湿性粉剂农药。取农药30一50克,放在玻璃容器内,先加少量水调成糊状,再加入150一200克清水搅匀,静止10分钟观察,其中未失效的农药溶性好,药液的粉粒细小,沉降速度慢且沉淀量少。

  5、溶解法:适用于悬浮剂农药。把有沉淀物的农药连瓶一起放入温水(温度为50一60℃)中,一小时后观察,若沉淀物慢慢溶解,说明药剂尚未失效,否则说明已经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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