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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开展2011年冬季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2-14  浏览次数:397
 
湘农业办种〔2011〕190号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1年冬季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州农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管理,落实种子执法年工作要求,确保明年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厅决定开展2011年度冬季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及范围
       本次抽查对象为水稻棉花玉米杂交种子。抽查范围为长沙市、常德市、株洲市、湘西自治州等4个市州有关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具体抽查企业名单及抽查种子类别见附件。每个企业每种作物原则上抽取不少于2个样品,所抽品种由扦样人员决定。抽查检测项目包括净度、水分、发芽率、纯度等四项质量指标,水稻种子增加品种真实性DNA分子检测,玉米种子增加活力检测。同时对被抽查种子的标签标注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进行检查。
       二、扦样、检测与结果判定
       本次监督抽查工作,由省种子管理局组织有关市州种子管理机构和检验机构进行样品扦取工作。完成扦样后,送验样品由省种子管理局进行加密处理,再委托省种子质量检测中心组织完成相关检测工作。
       扦样按GB/T3543.2—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扦样》进行,水稻种子样品扦取送验样品1.5千克、其它作物种子样品抽取重量不少于1千克,封缄包装(其中水分检测样品0.1千克,采用密封防湿包装),同时扦取备份样品(与送验样品数量和包装相同,水分样品独立包装)。样品应妥善保管,谨防损坏。样品经抽查方和被抽查方确认内容真实、具有代表性后由双方分别在样品封缄上签字、盖章认可。认真填写种子扦样单(不留空项,保证信息的完整性),扦样单由扦样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净度、水分、发芽率、纯度四项质量指标的检测依据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进行;活力检测依据《国际种子检验规程》执行;品种真实性检测方法执行NY/T1433—2007《水稻品种鉴定DNA指纹方法》的规定。
       净度、水分、发芽率、纯度等四项质量指标的结果判定依据国家最低种用标准和种子标签标注值进行,并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中有关容许差距的规定;DNA分子检测结果由受检种子企业签字确认;种子活力测定结果通报检测数据;种子标签标注真实性、合规性检查按国家标准GB20464—2006《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执行。
       三、时间安排
       2011年12月25日前完成扦样工作,并将扦取的样品送省种子管理局。2012年4月20日以前完成种子质量指标和其他检测工作。2012年4月底将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对抽检种子不合格企业采取相应的后处理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抽查人员在抽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秉公执法。列入抽查范围的种子企业应积极配合抽查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检;不能提供抽查种子的,应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原因、本年度种子生产经营详细情况、种子储存地点及流向等。我厅对未抽到种子样品的种子企业将加强跟踪检查,把其作为今后监督抽查的重点对象,并依法重新审查其生产经营资格。
       (二)扦样人员应详细了解被抽查企业的种子生产、销售等情况,在全面掌握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确定抽查品种,样品应当扦取该企业加工线上的成品或仓库内待销的商品种子,扦取的样品数量应满足质量检测以及备份样品留存的合理需要,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三)被抽查企业名单应严格保密,任何人在扦样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
       附件:湖南省2011年冬季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企业名单(不印发受检企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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