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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一村民信合同买种子 致50余吨葵花子滞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2-20  浏览次数:472
 

       亚心网讯(记者 霍延磊)“当初销售公司说好了要按保护价收购,但因验收不过关,收获的瓜子到现在卖不出去。”看着堆在房子里的成袋瓜子,新疆昌吉滨湖镇东沟村的村民李凤兰发愁地说。和她一样,该村共有20户村民虽持有种植协议书,但手中的50余吨葵花子依然滞销了。

  上周四,记者来到了李凤兰家。她说,她收获了1100公斤葵花子,专门腾了一个房间放置。记者看到,十几个大大小小的口袋堆满了约30平方米的房间。记者抓起一把生瓜子,发现瓜子粒普遍不太饱满。“这些葵花子都积压两个多月了还没卖出去。”李凤兰说。

  李凤兰告诉记者,今年年初,她准备整地时,有人来村里推销葵花种子,动员村民签订种植协议书。

  “签订协议书后,种出的葵花子会按每公斤6.5元的保护价收购,想到签了合同就不愁卖不出去,于是我就买了2.2公斤葵花种子。”李凤兰说。

  记者了解到,村上有20户村民签订了种植协议书,并购买了1公斤300元的葵花种子,村民们最少的买了两公斤,最多的买了20公斤。一亩地需要400克种子,20户村民共种了200亩葵花子,仅种子费就花了约24000元,一年下来收获了50余吨葵花子,但这些葵花子全部滞销了。

  记者在村民们拿出的协议书上看到,和村民们签订协议的是新疆滕宏源商贸有限公司,上面写明了市场最低收购保护价为每公斤6.5元。

  为何有最低保护价,村民们的葵花子还是卖不掉?

  村民沈文生说:“今年9月底,村民们收获完葵花子后,送到了公司的指定收购点,但被告知交售的葵花子大部分都不符合要求,协商了多次都没有结果,只能全部拉回来。”

  按照协议书,11月1日是最后的收购期限,村民们认为,目前协议书已经成了“废纸一张”。

  新疆滕宏源商贸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李瑞停告诉记者,他们代销的是安徽一家公司的葵花种子,质量有保证,公司不收购村民的葵花子,是因为村民的葵花子在色泽、饱满程度、水分等方面不符合收购要求。

  “我们在种植过程中发现,这种葵花出苗后就有参差不齐、花期过长的现象,到后期更是出现大片倒伏。我们曾联系过这家公司,但该公司也未派人来查看,只是说花期要经过3代才能成熟。”村民黄建诚认为这家公司只是为了销售种子,而不是想收购葵花子。他告诉记者,这种JK518食用杂交葵的审定证号仅为:蒙审葵2009010号,吉登葵2009001号,说明不能在新疆销售。

  记者联系了自治区种子管理总站,该站工作人员艾尼瓦尔证实了村民的说法,他告诉记者,审定证号标明了种子可以在哪些地区销售种植,但经他查询,这个种子没有在新疆备过案。

  “像这种没有备案的种子在新疆地区销售是违反《种子法》的,农户可以向当地种子站进行投诉。”艾尼瓦尔说。

  村民们表示,他们打算起诉这家公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霍延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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