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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召开种子管理暨2012年种子执法年工作会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2-31  浏览次数:438
 

    2012年12月21日上午,阜新市召开种子管理暨2012年种子执法年工作会议。各县区种子管理站站长、种子企业、种子代理商60人参加了会议。这次会议是继国务院研究部署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农业部召开2011年全国种子执法年总结会及种业发展座谈会,辽宁省安排部署2012种子执法年活动后召开的。

    会议传达了省农委《关于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的通知》和省种子管理局《关于传达全国种业两会精神及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精神。根据以上精神,会议强调要提高“三个意识”、“处理好三种关系”、“对待好三项检查”。“提高三个意识”就是要提高道德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处理好三种关系”包括种子代理商和种子企业的关系、种子代理商和广大农民的关系、种子代理商和管理部门的关系;“对待好三项检查”就是要认真开展自查、认真对待市场检查和种子质量抽查。
 
    会议还回顾了2011年全市种子管理工作,通报了种子市场检查、种子质量抽查和农作物新品种展示鉴定结果。

    市种子管理站站长张彪就2012年全市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提出9点工作意见:一是加强种子经营主体管理,全面开展种子经营主体清查,进一步健全完善种子经营主体档案,掌握辖区内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对种子质量安全有影响的食品店、杂货店、农村小超市等经营场所依规予以清理、取缔。二是加强种子经营备案管理,种子管理部门要做好辖区内的备案工作,县(区)种子管理站把当年的备案结果及时上报到市种子管理站,市种子管理站汇总后上报省种子管理局,做到分级管理,全面掌握。三是加强对农民的服务指导,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和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宣传辐射作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推介发布主推品种,推广先进农业适用技术和群众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四是加强种子经营人员管理,种子经营人员应具有农业院校中等专业以上学历,掌握农业基础知识和种子业务知识,能熟练地、准确地介绍和推介品种,能定期参加种子管理部门的培训学习并达到合格。五是加强种子生产收购监管,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准确掌握辖区内种子生产品种、数量及地点,督导企业建立种子生产档案,严禁超范围制种和无证生产,对隔离条件和生产条件不达标的,要责令停止生产,严禁不合格种子流入市场。在种子收购季节,对套购种子和不履行合同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六是加强品种监管力度,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把2011年经营有问题品种的种子企业,做为今冬明春执法检查的重点对象,不管哪个企业,只要品种存在假劣问题的(套牌套号的,一品多名的,芽率低的,纯度差的,抗性不好的,退出市场的,转基因的)必须追回已售种子、没收未售种子,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售出的假劣种子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还要通过新闻媒体通知购买者及时退种,减少农业生产损失和播种后种子案件数量。同时,要认真抓好农作物新品种展示工作和田间品种纯度鉴定工作。七是加强种子质量监督抽查,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对进入阜新的种子企业所有品种进行监督抽样;对同一品种不同批次进行多次监督抽样;对乡镇的零售商店有重点地进行监督抽样;配合农业部和省种子局抽样工作,对有劣迹的种子单位进行针对性抽样;同时要开展好委托检验工作。八是加强“两证”清理核查,按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属地管理为原则,认真清理不合格企业,严格市场准入条件,提高生产经营主体行业自律意识,促进企业重组兼并,助推种子产业发展。九是加强种子质量新标准贯彻实施,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种子质量国家标准,做好种子包装、标签的更新及制作工作,对不符合新标准规定的陈旧包装及标签不允许使用。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还要做好辖区内新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新标准的宣贯力度,保证种子质量,维护农民利益,确保我市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会议最后还分析了2012年种子生产供需形势。(阜新市种子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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