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文件
湘农业办种〔2011〕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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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各市州农业局:
2012年,农业部决定继续在全国范围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农办种〔2011〕14号文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2012年我省农资打假与监督工作总体部署,我厅制订了《湖南省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的活动方案。希各级农业部门加强综合协调,明确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使种子执法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湖南省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种子市场监管力度,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促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种子工作实际,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继续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种子执法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严格品种审定,强化种子市场监督管理。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检打联动、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种子产业链全程监督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种业发展环境,有力促进我省种业综合竞争能力的快速提升。
二、总体目标
针对种子市场品种多乱杂、企业多小散、假劣现象仍比较普遍等三大问题,坚决退出一批品种、清理一批企业、查处一批案件、完善一批制度。
(一)退出一批品种。对未按2010年农业部办公厅79号文件要求按期提交标准样品的品种、我省明令停止推广的品种和已不适宜种植的品种,坚决予以退出。严控品种审定数量,强化品种权保护。
(二)清理一批企业。对已停止种子生产经营活动1年以上的企业、发现违法行为的企业以及群众举报属实的企业,加大监管与查处力度,依法限期整改,注销或吊销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查处一批案件。对各地出现的种子违法案件,加大查处力度,集中力量,排查梳理,分类督办,及时结案。对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司法机关。
(四)完善一批制度。修订完善《湖南省主要农作物杂交亲本和杂交子一代纯度种植鉴定管理办法》。制订《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档案通则》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技术规范》。建立湖南省品种标准样品DNA指纹图库。
三、基本原则
(一)关口前移。品种管理的重点由审定环节前移至试验环节,对企业监管的重点由经营环节前移至生产环节,质量监管的重点由市场环节前移至生产、加工环节。
(二)重心下沉。品种管理要下沉,品种展示示范延伸到县级种子管理机构。市场监管要下沉,市场检查重点从大型农资市场延伸到乡镇代销点。案件处理要下沉,深入基层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培训指导要下沉,提高集中育秧户和种粮大户等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部门联动。部门联动,农业部门要主动与公安、工商、质检、检察及法院等相关部门联合办案。区域联动,案件发生地与企业所在地要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各地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共同办案。品种保护执法与市场监管联动,新品种保护执法和种子市场监管实现统一抽样、统一检测、统一执法。管理与执法联动,其中种子案件查处有关工作由各级农业部门综合执法机构负责,其他种子管理职责由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负责,种子管理机构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综合执法机构查处。
(四)检打联动。通过开展种子质量抽查、品种真实性检测、种子生产经营行为检查、种子价格核查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哄抬种子价格等违法行为。
(五)属地管理。各市(州)、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对本辖区内的种子执法年工作全面负责、全面管理,切实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四、监管重点
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突出“五个重点”。即突出抓好监管的重点内容、重点作物、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大案件查处。
(一)重点内容。品种真实性、种子质量和种子生产经营情况。
(三)重点区域。种子生产大县,以怀化、邵阳、永州、郴州、株洲等市为重点。用种大县,水稻以2012年40个集中育秧示范县为重点,棉花以岳阳、常德、益阳等市为重点,玉米以自治州、怀化、邵阳、张家界等市为重点,油菜以常德、岳阳、益阳、衡阳、怀化、郴州等市为重点。
(四)重点环节。种子生产、种子加工包装和种子销售市场。对集中育秧种子,从种子采购、育秧至大田生产实行全程监管。
(五)重点企业。质量监督抽查中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企业,连续两年抽不到样的企业,近两年市场检查中发现问题需要整改的企业,受到社会公众举报的企业和种子生产经营中出现问题的企业。
五、活动安排
(一)打扶结合,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
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种子收获、加工旺季,组织开展全省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认真做好种子质量定期检测;开展企业督查和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开展种子企业督导;检打联动,抓好案件查处。具体方案见附件1。
(二)保质保量,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
2012年3-5月,种子销售旺季,组织开展省、市、县三级种子销售市场专项检查,检查区域以40个水稻集中育秧示范县为重点,作物以水稻、棉花、玉米为重点,主要检查种子质量、品种真实性、种子价格、种子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档案等内容。具体方案见附件2。
(三)打假扫非,夏季种子生产护权行动
2012年5-6月,在种子生产苗期对企业种子生产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并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种子生产基地核查备案企业的种子生产情况。
2012年7-8月,在种子生产和大田生产关键时期开展以品种真实性为主的专项检查行动。具体方案见附件3。
(四)生物安全,秋季油菜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
(五)上下联动,创先争优行动
省种子执法年领导小组组成工作督导组,对全省种子执法年活动进行工作督导,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切实提高监管和打击效率,使种子执法年各项行动方案落到实处,使我省种子执法年活动在全国创先争优。具体方案见附件5。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为全面推动我省种子执法年活动,我厅成立了湖南省种子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省种子管理局成立了湖南省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种子执法年活动日常工作。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项经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与相关部门协作沟通工作机制、检打联动工作机制和案件移交工作机制,确保种子执法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制定方案,精心部署实施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内种子管理及市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考核制度,精心组织实施,将责任落实到人。请于2012年1月底前将活动方案报省种子管理局备案。
(三)加强培训与考核,规范执法行为
2012年1月召开全省种子执法年活动动员大会,讲解种子执法年活动工作方案,讲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质量纠纷鉴定等政策法规。各地要认真做好种子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使一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本方案的要求,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如实记录调查结果,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自觉树立廉洁自律形象。
要切实加强队伍与人员资格考核。省种子质量检测中心要通过农业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考核。继续抓好种子管理机构、企业技术人员培训,所有企业持证上岗的技术人员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四)公开信息,精心策划宣传报道
各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本地执法年工作方案、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批、撤(注、吊)销、品种审定和退出情况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开,并报我厅种子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我厅将以湖南种业信息网为平台,加强种子管理信息交流和共享。同时,要制定宣传方案,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湖南农业》、《湖南省种子执法年活动情况简报》和网站、电视、广播等媒体,对种子执法年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取得的成效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营造种子执法年良好的舆论环境。要举办现场执法会议,公开处理一批假劣种子,集中曝光一批违法案件,威慑违法分子。
(五)强化督查,及时总结通报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种子管理机构要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月、到部门、到责任人,日常工作做到一月一小结,一季度一考核;专项行动要做到一事一总结。严格按照工作进度计划(详见附件6)完成执法年活动各项工作并逐级上报。我厅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按照《2012年湖南省种子执法年活动考核办法》(详见附件7)进行考核,年终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并将相关情况在湖南种业信息网上通报。
(六)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
修订完善《湖南省主要农作物杂交亲本和杂交子一代纯度种植鉴定管理办法》。制定《种子生产经营档案通则》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技术规范》。细化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建立要求,规范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编制内容、格式,使我省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统一、规范、操作简便;建立健全农作物种子田间纠纷处理技术、操作规程;明确抽查技术规范,补充真实性和转基因成份检测的特殊规定;强化检打联动工作机制。
附件:1.2012年全省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方案
2.2012年全省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
3.2012年全省夏季种子生产护权行动方案
4.2012年全省秋季油菜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
5.2012年全省创先争优行动方案
6.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工作进度责任落实表
7.2012年湖南省种子执法年活动考核办法
附件1:
2012年全省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方案
以确保2012年用种安全为目标,坚持打击和扶持相结合,通过现场抽查、调研、辅导和处罚不良行为等方式,强化种子销售起点的质量控制,使我省种子企业的质量控制和自律水平再上一个台阶。
一、活动时间
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种子收获、加工旺季。
二、活动目标
督促种子企业建立种子质量管理制度,提高种子生产加工水平,确保种子质量安全;认真做好种子质量定期检测和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开展种业调研和辅导;查处结案2010-2011年出现的侵权、套牌、销售假劣种子案件。
三、活动重点
一是实地查验种子企业在注册资金、固定资产、研发能力、加工包装仓储和检验设施等是否符合准入要求,是否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种子生产经营,是否建立了完整规范的种子生产经营档案。
二是主动帮助种子企业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完善质量控制手段,全面落实整改措施。
三是对企业2011年生产的种子扦取样品,对品种真实性和种子质量等进行跟踪检测。
四是对企业2011年生产种子的纯度进行定期检测,对不合格的种子进行转商处理。
五是检打联动,对农业部交办的种子案件和检查中发现的种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四、具体措施
(一)做好种子质量定期检测。按照《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主要农作物杂交亲本种子由省种子管理局组织抽样进行纯度种植鉴定,杂交子一代种子由市(州)种子局(站)组织抽样进行纯度种植鉴定,覆盖面要达到100%。
(二)开展企业督查和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省农业厅从2011年11月中旬起,派出3个调查组分赴长沙、常德、自治州等水稻、玉米、棉花种子企业较为集中的市(州)开展为期二周的督查行动。各地也要组织相应的督查行动。督查以农业部和湖南省发证的种子企业为主,兼顾近年存在种子质量问题及不配合抽检的企业,各市(州)督查的企业不少于3家,各县(市、区)督查的企业不少于2家;重点督查种子企业是否按许可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按规定建立生产经营档案,档案记载内容是否规范齐全,生产销售的种子与档案是否相符等;全程检查种子企业生产、加工、包装是否存在品种套牌侵权问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扦取企业加工包装线上待售的商品种子样品或仓库内的成品种子样品,抽检的样品要进行水分、净度、发芽率、活力检测和品种纯度海南种植鉴定、品种真实性DNA检测。
(三)开展种子企业督导。做好种业法规、有关文件精神的宣传;重点调研种子企业生产、加工、经营状况,督促种子企业强化质量责任意识,提高质量控制和自律水平;调研2012年全省种子市场供需情况;审查种子企业生产经营资质条件,按新要求对相关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
(四)抓好案件查处。清理2010-2011年未处理的侵权、套牌、销售假劣种子案件,组织专门班子进一步查清违法事实,收集相关证据,依据《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请于2012年1月31日前将处罚结果报送湖南省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领导小组,在湖南种业信息网上予以通报。对在种子纯度定期检测中不合格的种子依法进行转商处理。对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种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附件2:
2012年全省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
在春季种子销售旺季,以组织工作组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在种子销售集散地、终端开展种子质量和种子价格检查,净化种子市场,维护种子价格稳定,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
一、活动时间
2012年3-5月,春季种子销售旺季。
二、活动目标
规范企业主体,打击违法行为,净化种子市场,确保用种安全,维护种子价格稳定。
三、活动重点
一是组织开展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检查。扦取的种子样品均检测净度、水分和发芽率等指标;杂交水稻种子样品做品种纯度田间同季种植鉴定和品种真实性检测;杂交玉米种子样品做品种真实性检测。
二是严查种子标签、经营档案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推广品种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种子标签内容是否真实、合法、规范;种子经营许可证是否超范围或无证经营;经营档案记载内容是否规范齐全;品种是否属于未审先推、已退出或越区推广。
三是严查种子价格是否按规定执行。
四、具体措施
(一)检查范围与分工
1、种子市场检查。检查范围为水稻、玉米和棉花主产区,湘西重点是玉米、一季稻,湘北重点是棉花、早稻,湘南重点是中稻、晚稻,湘东重点是早稻、晚稻,湘中重点是中稻、晚稻。对全省各地集中育秧点实行100%抽检,主要检查种子出苗情况和秧苗质量,同时全程追踪大田生长动态。
省农业厅采取明察暗访方式,直接深入重点市场的乡镇种子销售点,检查不少于50个基层种子经营者(或用种户)。
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检查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集中育秧点。长沙、常德、岳阳、益阳、湘潭、衡阳市至少检查5个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其余设区市至少检查2个种子集中交易市场,每个种子市场抽查不少于5个经营者,每个经营者抽查2个种子样品。各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集中育秧点要全部抽检,每个点扦取样品不少于2个。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检查基层种子经营者和本辖区内的所有集中育秧点。检查不少于20个基层种子经营者,每个经营者抽查2个种子样品,要特别注重外地调入品种的检查。本辖区内的集中育秧点要全部抽检,每个点扦取样品不少于2个。
2、种子价格检查。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开展种子价格执行情况检查。各县(市、区)种子管理机构对有关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报告,由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省农业厅。
(二)检查内容
种子质量:主要检测净度、水分和发芽率等三项指标,杂交水稻种子样品进行品种纯度田间同季种植鉴定。
品种真实性: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样品开展品种真实性检测。
种子标签:重点检查种子标签标注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规范。
种子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档案:重点检查经营范围以及经营档案建立、记载和保存情况等。
品种审定:重点检查是否属于未审先推、品种名称、审定(引种)编号、适宜种植区域、品种退出等信息。
新品种保护:重点检查生产品种是否经品种权人许可,是否经营侵权品种、假冒授权品种等。
转基因成份:检查参加省区试和市场上销售的水稻种子是否含有转基因成份,检查市场上转基因棉花、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种子标识执行情况。
种子价格:主要检查乡镇种子经营者的零售价和种子企业的批发价。
(三)工作要求
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加强扦样和检测人员培训。品种真实性检测方法执行NY/T1432-2007《玉米品种鉴定DNA指纹方法》和NY/T1433-2007《水稻品种鉴定DNA指纹方法》,需要调整的内容,应报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备案后执行。品种真实性检测对照采用农业部征集的标准样品。在种子质量和种子价格检查过程中,扦样、生产商样品确认、样品检测、结果通知和异议处理等各环节,要严格规范操作,保证程序合法,留存相关凭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确保为实现检打联动提供完整可靠、可追溯的证据链。各市(州)种子管理机构要按时按要求汇总检查、检测结果和有关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省种子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3:
2012年全省夏季种子生产护权行动方案
强化种子源头质量管理,维护种子生产秩序,规范种子生产行为,推进种子“四化”生产基地建设,提高我省种子生产质量和生产管理水平。
一、活动时间
2012年5-6月,在种子生产苗期开展种子生产基地核查;2012年7-8月,在种子生产关键时期开展以品种真实性为主的专项检查行动。
二、活动目标
加强种子生产基地管理,打击无证生产、套牌侵权、抢购套购等违法行为,建立规范的种子生产秩序。
三、活动重点
一是核查种子生产地点、品种名称、生产面积等信息,检查种子生产条件;
二是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套牌侵权、抢购套购等违法行为。
四、具体措施
(一)核查生产合同、面积
5-6月,在种子生产苗期,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种子生产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并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种子生产基地核查种子生产情况。重点检查种子生产者是否具备种子生产基本条件,时空隔离是否满足要求;杂交水稻品种是否有生产许可证;按照“一司一地一品一证”原则,核查其是否按照生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种子;根据亲本种子数量、种子生产合同及制种农户花名册,核实种子生产面积;种子企业是否与生产方签订了生产合同,合同是否规范等。
(二)定期花检
7-8月,在种子生产关键时期,省农业厅组织各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开展种子生产基地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种子生产基地的隔离、花期检查、除杂去劣、田间纯度验收等质量控制落实情况;种子生产档案建档情况;产地检疫执行情况。
(三)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成份检测
在种子生产的蜡熟期,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员,按照“一个品种一个样品”的要求,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的种子取样,封送省农业厅进行品种真实性鉴定和转基因成份检测。
(四)大田生产巡查
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大田生产品种进行普查,重点考察品种的抗病性、抗虫性、抗倒性及抗高温、抗低温能力。对于有明显缺陷和群众举报有问题的品种,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核查,汇总情况报省农业厅。
附件4:
2012年全省秋季油菜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秋季油菜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种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坑农害农行为,确保秋播油菜生产用种安全,特开展秋季油菜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
一、活动时间
2012年8-9月,秋季油菜种子销售旺季。
二、活动目标
加强油菜种子市场管理,重点打击非法制售转基因油菜种子行为,确保大田油菜用种安全。通过开展秋季油菜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使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种子质量全面提高,坑农害农事件明显下降,秋播种子市场得到净化,农民利益得到切实保护。
三、活动重点
一是组织开展油菜种子转基因成份、质量指标和品种真实性检测。
二是严查经营主体是否合法、经营品种是否审定、种子质量是否合格、包装标识是否规范、经营档案是否健全、品种宣传是否客观真实等。
四、具体措施
(一)检查范围与分工
1、种子市场检查。重点作物为油菜,由省农业厅组织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油菜种子市场专项检查,直接深入重点市场的乡镇种子销售点,抽查30个基层种子经营者,每个门市部扦取2个样品。
2、种子价格检查。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开展种子价格执行情况检查。各县(市、区)种子管理机构对有关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报告,由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报省农业厅。
(二)检查内容
转基因成份、种子质量、品种真实性、种子标签、种子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档案、品种审定、种子价格等。
(三)工作要求
在种子质量和种子价格检查过程中,扦样、生产商样品确认、样品检测、结果通知和异议处理等各环节,要严格规范操作,保证程序合法,留存相关凭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确保为实现检打联动提供完整可靠、可追溯的证据链。各市(州)种子管理机构要按要求汇总检查结果和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省种子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5:
2012年全省创先争优行动方案
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各部门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确保种子执法年活动取得实效。建立种子监管长效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水平,确保现代种业可持续发展。
一、活动时间
2012年全年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完善督查督办机制和健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为强化种子执法和加强市场监管提供制度保障。
三、工作重点
在建立督查督办机制方面,主要是形成执法年活动工作问责制和奖惩机制。
在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方面,主要是健全协作沟通工作机制、检打联动工作机制和案件移交工作机制。
在完善种子监管技术方面,主要是修订完善《湖南省主要农作物杂交亲本和杂交子一代纯度种植鉴定管理办法》,制定《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档案通则》、《农作物种子纠纷田间现场鉴定技术规范》和建立湖南省品种标准样品DNA指纹图库。
四、具体内容
(一)建立种子执法督查督办机制
省农业厅成立湖南省种子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省种子管理局成立湖南省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领导小组,下设湖南省种子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种子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我省种子执法年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联络等工作,是农业部、各设区市(州)、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沟通、联络的归口部门。种子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月、按季核查省种子管理局各科室、各市(州)种子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做到一月一小结,一季度一考核,一专项一报告。对于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要督促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给所在单位亮红灯。省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领导小组组长要及时与亮红灯单位一把手进行工作谈话或诫勉谈话。对于活动开展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在湖南省种子执法年活动总结会上给予表彰。
(二)健全三项案件查处长效工作机制
1、健全协作沟通工作机制。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相关机构的通力合作,建立种子案件联合办案机制,提高案件查处工作效率。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不同层次的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疑难问题。二是建立种子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制定案情通报、查阅案情和案卷材料的有关程序,做到信息共享、情况互通,确保种子案件信息交流畅通。
2、健全检打联动工作机制。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检验机构和执法监管机构的协调配合,完善检打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工作规范,做到质量抽查和依法查处的衔接和配合,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及时打击种子违法行为,该罚款的要罚款,该吊证的要及时将有关证据材料(包括产品抽样单、检测报告、确认证据等)报送发证机关,该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各市(州)种子案件处理结果要及时报送省种子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湖南种业信息网上通报。
3、健全案件移交工作机制。对构成犯罪的案件,要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案情并移送案件,并为案件查处提供种子专业技术支持,防止“以罚代刑”现象发生。要加大假劣种子案件曝光力度,已结案的重大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三)建立或完善有关制度和技术规程
根据《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完善《湖南省主要农作物杂交亲本和杂交子一代纯度种植鉴定管理办法》。制定《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档案通则》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技术规范》。建立湖南省品种标准样品DNA指纹图库,全面推进我省品种真实性检测工作。
附件6:
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工作进度责任落实表
行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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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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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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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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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扶结合,
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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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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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厅本级督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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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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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督查和定期检验、样品扦取,提出企业生产经营条件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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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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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清理、查处未结案件,并报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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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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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开展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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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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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检测结果,并报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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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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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协助督查不合格企业有效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汇总整改情况报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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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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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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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本级督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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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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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督查和定期检验、样品扦取,提出企业生产经营条件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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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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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清理、查处未结案件,并报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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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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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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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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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检测结果,并报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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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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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督促不合格企业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汇总整改情况报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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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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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质保量,
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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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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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厅本级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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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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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样品扦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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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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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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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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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通报检测结果,并报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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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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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督查集中育秧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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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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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协助督促不合格企业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汇总整改情况报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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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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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县(主,市、区)农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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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本级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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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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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样品扦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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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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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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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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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通报检测结果,并报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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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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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督查本辖区内的集中育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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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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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督促不合格企业整改并向农业厅提交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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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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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打假扫非,
夏季种子生产护权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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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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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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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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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处无证生产、抢购、套购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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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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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查处品种侵权生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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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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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调研检查大田缺陷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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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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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展苗期检查,核查生产合同、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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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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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展种子生产基地巡查,检查种子培育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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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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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品种真实性检测取样,送省种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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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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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汇总检查结果并报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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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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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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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田间花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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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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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品种真实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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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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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汇总本省检查结果并报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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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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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确定缺陷品种退出名单,并报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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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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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物安全,
秋季油菜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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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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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厅本级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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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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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开展市场督查,样品扦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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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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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开展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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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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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通报检测结果,并报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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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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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督促不合格企业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汇总整改情况报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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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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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下联动,
创先争优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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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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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种子执法年活动督查督办,建立问责制,奖优罚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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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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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修订完善《湖南省主要农作物杂交亲本和杂交子一代纯度种植鉴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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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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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档案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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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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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制定《农作物种子纠纷田间现场鉴定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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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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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立湖南省品种标准样品DNA指纹图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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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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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健全协作沟通工作机制,建立联合办案、联席会议、案件信息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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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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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健全检打联动工作机制,依法查处不合格企业并报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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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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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健全案件移交工作机制,及时移交涉嫌犯罪案件,并汇总情况报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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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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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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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全协作沟通工作机制,建立联合办案、联席会议、案件信息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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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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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全检打联动工作机制,依法查处不合格企业并报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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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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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健全案件移交工作机制,及时移交涉嫌犯罪案件,并汇总情况报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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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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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2012年湖南省种子执法年活动考核办法
为组织实施好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工作责任,取得工作实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奖优罚劣、注重实效。
二、考核期限
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三、考核对象
各市(州)、县(市、区)种子管理局(站)。
四、考核内容
主要对组织领导、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夏季种子生产护权行动、秋季油菜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创先争优行动、社会评价等七个方面进行考核。
五、考核机构
湖南省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领导小组、省种子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考核办法
分七个项目进行考核,按百分制进行综合评分。具体内容见附表。
各考核项目基准分值:
组织领导:15分
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15分
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15分
夏季种子生产护权行动:25分
秋季油菜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10分
创先争优行动:10分
社会评价:10分
七、考核评级
根据考核总评分进行评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级别,考核评级为优秀、良好的单位数量控制在30%以内。
八、奖惩措施
种子执法年活动考核结束,通报各单位考核总评分。评级为优秀、良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并给予嘉奖。评级为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九、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将种子执法年活动做为本单位的工作重点。
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种子执法年活动全面负责。
考评人员要认真负责,严守考评纪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附表:
2012年湖南省种子执法年活动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单位: 总基准分:100分
项目
|
考核内容
|
基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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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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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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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置专门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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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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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活动总体方案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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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人员培训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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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宣传报道、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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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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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每月工作小结,季度、年度工作总结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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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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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本级督查工作方案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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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督查、样品扦取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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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质量检测
|
2
|
|||
4.通报检测结果并上报
|
2
|
|||
5.督促不合格企业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
3
|
|||
6.提交专项行动总结
|
2
|
|||
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
|
1.制订本级检查方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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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样品扦取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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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开展质量检测
|
2
|
|||
4.督查集中育秧点
|
3
|
|||
5.通报检测结果并上报
|
2
|
|||
6.督促不合格企业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
2
|
|||
7.提交专项行动总结
|
2
|
|||
夏季种子生产护权行动
|
1.制订本级检查方案
|
2
|
||
2.查处无证生产、抢购、套购等违法行为
|
3
|
|||
3.查处品种侵权生产行为
|
3
|
|||
4.种子生产基地培育条件巡查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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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制种田品种真实性取样、检测
|
6
|
|||
6.调研检查大田缺陷品种
|
4
|
|||
7.汇总检查结果并上报
|
2
|
|||
8.提交专项行动总结
|
2
|
|||
秋季油菜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
|
1.制订本级检查方案
|
2
|
||
2.开展督查、扦样
|
3
|
|||
3.通报督查结果并上报
|
1
|
|||
4.督促不合格企业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
2
|
|||
5.提交专项行动总结
|
2
|
|||
创先争优行动
|
1.健全协作沟通工作机制
|
3
|
||
2.健全检打联动工作机制
|
4
|
|||
3.健全案件移交工作机制
|
3
|
|||
社会评价
|
1.随机抽查
|
4
|
||
2.电话询访
|
3
|
|||
3.社会反响
|
3
|
|||
考核总评分
|
分
|
评查人(签章): 核准人(签章):
主题词:种子 执法年△ 方案 通知
抄送: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科技教育司、种子管理局、农资打假办,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1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