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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今年起免征蔬菜增值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1-10  来源:北京商报  浏览次数:379
 

  商报讯(记者 张慧敏 丁开艳)今年起,对于从事包括叶菜、瓜类、葱蒜类等14类超过200种蔬菜的批发、零售将免征增值税。这是记者昨日从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了解到的消息。这项措施被业内视为对去年年底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10.63,0.30,2.90%)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的具体落实。

  来自商务部的监测数据显示,入冬以来,18种蔬菜平均批发价格连续两个月上涨。截至去年年底,18种蔬菜价格比去年11月初上涨近三成。

  “对蔬菜批发和销售企业来说,通过免征增值税能降低运营成本,终端菜价会受到影响。”北京京春恒达财务顾问中心负责人韩继军表示,对蔬菜流通和批发企业而言,增值税的征收都占据一定比例,免征该部分成本后必然会降低蔬菜的销售成本,并降低终端消费品的价格。不过,对到底会在多大程度上降低终端蔬菜的价格,韩继军表示,由于不同纳税人所降低的税负不同,所以终端蔬菜价格会降低多少现阶段并不容易测算。

  根据相关规定,目前农产品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京客隆超市采购部一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向超市供货的蔬菜批发商差异比较大,有的属于农业合作社,种植环节的增值税之前就已经免征,其余一般供货商则需要缴纳增值税,其中部分供货商通过进项抵扣之后平均税率在销售额的3%到4%之间。由于价格方面的竞争力,我们的蔬菜采购主要来自农业合作社,蔬菜零售价格降价的空间不会太大。全部免征之后对于企业自身的运营成本来说会有所减轻,零售价格的进一步调整还是要看具体的政策”。

  对于蔬菜批发企业来说,北京路路通农产品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由于批发企业主要是直产直销或者是向农民进行收购,进项抵扣很少,如果按13%的税率来征收增值税的话,对于企业来说负担过重。免征之后,企业将直接受益。

  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高博轩分析表示,除税收成本外,蔬菜销售成本还集中在种子、肥料等原料成本和人力成本等方面,因此免征增值税只能有限地降低蔬菜销售成本。而终端蔬菜销售价格中流通成本高达70%,因此该成本不得到合理控制,其蔬菜价格下降的幅度将很有限。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流通研究室主任宋则也表示,不可否认免征增值税对于减轻蔬菜流通企业负担、降低蔬菜价格都有好处,但从整体来看,要对降低菜价发挥实质性作用还需要各职能部门的配合,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完善流通链条和市场布局,降低流通成本。

  “例如,在‘绿色通道’政策实行过程中还存在跨地区仍会征收路桥费、非整车蔬菜征收路桥费等问题,这在蔬菜流通环节费用当中依然占有较大的比例。另外,对于农产品供求失衡的问题,政府应当加强提供蔬菜食品供求、价格走势等前瞻性信息的指导和服务,从而减少蔬菜卖难、买贵等问题。”宋则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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