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是农业的根基。中国如果再不重视种业,农业的发展将无以为继。此次农业科技专项规划的出台,再次给中国种业注入强心剂。
2012年开篇,农业科技成为聚焦点,而生物育种将成为农业科技的核心内容和主攻方向。
刚刚结束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讨论稿)》,这意味着在连续8年中央“一号文件”持续关注“三农”问题的背景下,2012年的关键词是农业科技创新。
农业部日前正式发布《农业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提出力争到“十二五”末,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以上,比“十一五”时期52%的贡献率再添加3个百分点,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以上。
《规划》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核心技术攻关将集中在生物育种等方面。
危险的中国种业
中国种业,已频频越过危险界限。
农业部统计数据显示,除大宗粮棉油等主要农作物育种外,目前中国有50%以上的生猪、蛋肉鸡、奶牛良种以及90%以上的高端蔬菜花卉品种还是依赖进口;有70%以上的先进农产品加工成套设备依赖进口,而大多数国产农机产品仅相当于发达国家上世纪70年代水平。
农科院生物技术研究所研究员黄大昉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指出:与种业强国相比,我国农作物种业起步晚、发展时间短,仍处于初级阶段,企业多小散,竞争力不强的问题突出。目前,我国持证种子经营企业多达8700余家,99%没有研发能力,前10家企业所占市场份额仅为13%。而且公司销售额也不算很大,研发能力极弱。
“中国主粮的单产水平,除水稻领先外,其他品种如小麦、玉米等跟美国、加拿大等国家比,差距非常大,有些甚至达不到世界平均水平。”黄大昉称。
“种业是农业的根基。中国如果再不重视种业,农业的发展将无以为继。”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教授告诉《中国科学报》。
“过去中国已经把水利等制约农业发展和粮食增产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未来"三农"问题的重点,今年则把投资重点放到科技上,也是情理之中了。”郑风田说。
这意味着,在此背景下,现代种业发展将成为重中之重。
在育种方面,《规划》提出的目标为:具有重大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培育取得重大突破,农作物种业核心竞争力明显提高。培育一批适应机械化作业、设施化栽培、高产、优质、多抗、广适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和主要畜禽、水产养殖新品种(系),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规划》特别强调,“十二五”时期,将支持规模大、实力强、生长性好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整合现有育种资源,按照市场化、产业化育种形式展开生物育种研发。
政策暖风频送
在过去的一年中,种业利好政策频出,彰显了决策层发展民族种业的决心。
中国种业从2000年《种子法》公布以来,才真正开始了商业化推行之路。2011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确立了农作物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中心产业的重要位置,指明了现代农作物种业的发展方向,提出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育繁推一体化”的种业发展思路。这被业内解读为“中国种业迎来了史无前例的重大机遇”。
规划编制的同时,实际层面的推进已经开始部署。
2011年6月份经中编办批准,农业部种子管理局正式成立。其主要职能在于加强对农作物种子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种子的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加强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企的培育。
2011年8月份,农业部颁布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提高了种子市场准入门槛。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2011年11月召开的种业发展座谈会上表示,粮食产量的增加,一靠政策,二靠基础设施建设,三靠科技,科技主要是种业。
而此次农业科技专项规划的出台,再次给中国种业注入强心剂。
整合大幕将启
“作为农业产业的支柱,我很看好未来5年中国种业的发展。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将这些利好政策落实在产业链上。大家都在期待政策细则的进一步出台。”黄大昉告诉《中国科学报》。
业内普遍预计,近期还将有若干重要文件和实施细则出炉。《农作物种类审定管理方法》将着眼于提高农作物种类审定规范,改善种子行业盈利状况。《种子法修正案》将重点鼓励规模化的“ 育繁推一体化” 企业并购重组做大做强。《种业“十二五”规划》则将继续增强劣种补贴、强化经费保证、增强队伍树立等。
而2012也被业内视为中国种业行业整合的开启之年。
“拥有"育繁推一体化"能力的种业龙头公司将在种业新政的推动下加快兼并重组、品种收购、研发合作等方面的进程。”郑风田表示。
过去一段时期内,中国种业并不平静。登海种业(002041,股吧)、隆平高科(000998,股吧)、敦煌种业(600354,股吧)等上市公司都有积极的动作。登海收购了“京科968”,敦煌收购了“吉祥一号”,隆平发布公告称将与湖南杂交水稻研究所继续深度合作。
多位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未来的种业支持政策将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提供资金、人才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种子“育繁推一体化”研究;二是支持种子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育种资源,提高龙头企业的竞争实力,尤其是应对外资进入国内种子市场的能力;三是通过合理的土地政策支持种子企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制种,提高种子生产能力;四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市场监督管理,为种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五是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在支持政策的推动下,种业龙头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将获得明显提升。(文章来源:科学时报,作者: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