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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文件首推育种商业化 具体方案还在制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1-14  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降蕴彰  浏览次数:244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农业科技创新,突破口或将选择育种商业化。但要借此催生中国种业的孟山都,农业科研体制尚须“伤筋动骨”。

  农业部相关人士对本报透露,围绕一号文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和“发展"育繁推一体化"大型种子企业”的目标,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已经和正在制定一系列财税和贷款政策,但在推动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实现“事企脱钩”方面,相关部门还没有拿出较为有效的改革方案。

   该人士表示,目前90%的农业科研经费和科研人员集中在科研事业单位,而按“官职”分配科研资源和奖励是不成文的规定,一些农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主要官员甚至利用手中的公共人力、财力成立私有的商业化种企,造成国家科研育种资源的流失。

  本报还获悉,2011年国庆节前后,农业部曾组织国内大型骨干种业公司前往美国考察“取经”,为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颁布后进一步制定种业科技创新配套政策做准备,对于未来的种业政策扶持的对象,农业部表示,“并不是上市公司和大规模的种业企业就能入选”。

  一号文件

  在农业部最近召开的一次会议上,农业部党组成员、人事劳动司司长、中国种子协会会长梁田庚透露,未来种业发展格局,应是科企联合协作,以育繁推一体化企业为骨干,大中小种子企业各具特色、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企业集群。

  中央对这一发展格局的部署,早在去年4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中就已经明确,“要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鼓励发展"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

  据了解,在国务院颁布《意见》之后,针对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财政部设立了重点支持发展基金;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决定免征其企业所得税;国家发改委将生物育种产业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农业部则提高了种子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以促进其兼并重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则对其种子收储贷款实行基准利率的优惠政策。

  不过,一位参与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起草的专家对本报表示,下一步落实“农业科技创新”的重点和难点是推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其开办的种子企业真正实现“事企脱钩”,只有扎实走好这一步,才能进一步实现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大型种子企业的目标。

  梁田庚认为,这将涉及不少既有的体制和政策问题,是推进《意见》落实的难点,也是关键点。

  作为农业部分管人事的主要官员,梁田庚在本次会议上并未透露农业科研事业单位的改革进展情况。一位不愿具名的农业部官员对本报表示,国家对农业科研育种的项目或课题很大一部分是由科技部来主管分配,因此相关农业科研机构的改革主要是由科技部来推动,而目前科技部对此还未拿出较为有效的改革方案。

  中国事业单位改革最早就是从包括农业科研在内的科研体制机构改革起步的。1985年中央发布《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近二十年后官方对改革的总结是普遍认为“达到了阶段性验收评估的总体要求”,但行业内的说法是“农业科研体制改革还未真正破题”。

  据本报了解,目前中国农业科研机构有1144个,从业人员大约是9.6万,农业科研经费和科研人员有90%都集中在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国家逐年提高的科研投入经费有很大一部分投入是用来“养人”,还有一部分是对科研项目或课题的投入,国家对科研项目或课题的安排,甚至成了一些公共科研事业单位主要官员追名逐利的“阶梯”。

  具体到农作物品种选育,一些农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主要官员通常都会主持多个国家科研育种项目或课题,甚至利用手中掌控的人力、财力资源成立商业化种业公司,暗地里为个人捞好处,造成国家科研育种资源的流失和浪费。

  多位农业官员和专家还告诉本报,除了上述一些公共科研事业单位官员外,反对“事企脱钩”的阵营中,还有部分来自行政主管部门,其中有些人在农业科研事业单位下属的商业化种业公司里担任股东或董事,有些则是国内民营种业上市公司的股东,改革势必会牵涉到这些人的利益。

  中国农科院研究员佟屏亚表示,以2011年中国农业大学几位知名教授举报原校长石元春为例,近年来国内多次被曝光的一些科研院校负责人垄断科研资源、窃取科研成果事件揭示出现存科研体制的弊端,“中国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必须要有"伤筋动骨"的决心和措施。才可能取得较大进展”。

  取经美国

  2011年相关部门出台的多项种业改革新政,重点强调的是公益性科研单位要逐渐退出商业化杂交玉米和杂交水稻的育种。有农业官员、种子专家表示,未来国家重点发展的是“育繁推一体化”玉米和水稻种子企业。

  而按照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去年12月的说法,国家将重点扶持骨干种子企业20家。虽不清楚这20家种企的入选标准,不过本报了解到,2011年国庆节前后,由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副局长马淑萍带队,农业部曾组织国内隆平高科(000998,股吧)、海南神农大丰(300189,股吧)等国内大型种业公司的高管前往美国考察。

  时任隆平高科总裁的刘石和海南神农大丰种业公司黄培劲是本次访美中国种业代表团的成员。刘石告诉本报,参加本次出访的企业代表都是国内玉米和杂交水稻排名前几位的种业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农业部方面通过超密集的安排,先后考察了包括美国先锋种业、孟山都等在内的12个企业单位,“对中国种业发展的提速,特别是科研体系和产业体系建设方面起到极大的学习和借鉴作用”。

  与中国科研经费和科研人员集中在科研事业单位不同,美国种业研发经费超过60%投入是来自私营种子企业,美国政府对种业的资金投入主要是对种质资源的收集、保护和扩增等公益事业方面。刘石表示,这样的好处是一方面有利于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种子科研领域,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另一方面避免了种子产业的无序竞争,同时也促进了私营种子机构及其种子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知情人士透露,对照美国种业管理政策,中国虽然投资了大量资金和人力用于农作物种质资源的收集和保护,但由于这些资源被公共科研事业单位和下属企业所垄断,国内种子公司在申请这些种质资源的时候还需要缴纳较高费用。结果,大量种业科研技术出现重复研究,或者只是停留在实验室成果阶段,一些利益集团和个人却将成果转移到私有商业化种企中。

  孟山都和美国先锋种业是国际排名最前的两大种业公司。据刘石介绍,近些年孟山都先后收购35个大中小种子公司,美国先锋也通过类似的手段扩大规模,但无论大公司怎样并购,其市场份额大约都只停留在75%左右,总会给小的种业公司留下25%左右的生存空间。

  参与上述考察的人士告诉本报,农业部在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颁布之后,将推出落实种业科技改革和创新的配套政策,而对于那些骨干种子企业将受到重点扶持,本报获得的说法是,农业部主张扶持“有发展潜力、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又管理规范、诚信守法的种子企业”,“并不是上市公司和大规模的种业企业就能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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