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张掖讯(记者曹勇 通讯员王志红)年关将至,但张掖市甘州区靖安乡靖安村80多家农户却因远在新疆的制种公司拖欠种子款而犯难,村委会不得不求助法院。1月17日记者从甘州区法院获悉,该院3名办案法官前往新疆昌吉州执行该案,制种公司筹措30万元资金,答应春节前解决靖安村的种子款问题。
2009年4月,新疆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该公司在张掖制种基地的负责人李国红与甘州区靖安乡靖安村委会签订了两份玉米种子生产合同,合同签订后,靖安村委会组织本村80多家农户种植了李国红提供的玉米种子,并全面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但被告未按约偿付玉米种子款,共欠87万余元。2010年,靖安村村委会提起诉讼,后甘州区法院一审判决种业公司分期偿付种子款876546元,并承担违约金。后种业公司支付了10万元后其余未按约支付,原告无奈之下求助法院。
作者:曹勇 王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