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种子企业法人法律法规培训班的通知
农办种[2012]1号
有关省(区、市)农业厅(委、局)、有关种子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守法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按照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定于2012年2月上旬举办种子企业法人法律法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2年2月1日报到,2月2日培训一天。
会议地点: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回龙观霍营,详细地址见附图)。
二、培训内容
1.种业法律法规;
2.涉农案例分析;
3.种子质量控制。
三、参会代表
农办种[2011]7号文涉及的有关企业法人代表1人,有关省(区、市)种子局(站)负责市场管理的局(站)长1人。
四、其他事项
1.与会企业代表须为企业法人代表;
2.各有关企业及相关省种子管理站接到通知后,请于1月20日前将参会回执发回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回执见附表);
3.联系人:张冬晓,刘青,电话:010-59193185,59193186,fax:010-59193195,e-mail:zzjscjgc@agri.gov.cn;农业部干部管理学院联系人:于占海,电话:010-81706416,13910590940。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