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种[2012]3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2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经济、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
为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现就2012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安排如下:
一、储备作物种类及品种
2012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总储备量5000万公斤,重点储备以下作物及品种的种子:一是市场调剂余地小的杂交早稻和早熟玉米品种及其亲本;二是制种和繁殖易受气候影响的两系杂交水稻品种及其亲本;三是玉米和水稻主产区域市场调剂所需要的杂交玉米和杂交水稻品种及其替代品种;四是适宜灾后恢复生产改种补种的杂交玉米、杂交水稻、杂粮、杂豆等短生育期作物品种;五是适宜救灾、备荒的其他农作物品种。
二、承储单位资质要求
承储单位必须有储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具有良好的种子贮藏条件,未发生过种子质量重大事故,信誉良好。承储单位以农业部发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或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分公司为主,无农业部发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的省(区、市),以省级发证企业为主。
三、报送要求
请你单位根据我部拟定的2012年种子储备预安排方案(见附件1),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承储方案:一是以备荒为主,兼顾救灾功能,备荒种子比例达到70%以上;二是国家储备和省级储备相结合,功能互补。报送材料包括:正式文件,承储计划申报表,承储单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拟储备品种信息(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如果为保护品种,提供植物新品种权授权书复印件,拟储备品种适宜储备情况说明)各2份。于2012年2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我部种子管理局。
联 系 人:种子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联系电话:(010)59193249 传真:(010)59193195
电子邮件:zzjscjgc@agri.gov.cn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