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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种子管理局荷兰农作物种子产业考察报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09  来源:农业部种子管理局  浏览次数:489
 

       四、推进我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快速发展的建议

       农业强必须种业强,种业强必须企业强。荷兰蔬菜和花卉产业位居世界领先水平,主要得益于高度发达的农作物种子产业,得益于拥有世界级的蔬菜、花卉种子企业。我国农作物种业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应充分学习和借鉴荷兰种业的成熟理念和先进经验,加快缩小与国际种业之间的差距,努力实现由用种大国向种子强国转变。

       (一)转变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企业做强做大。一是强化企业服务意识。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最优质的服务是荷兰企业成功的关键。我国种子企业在服务方面差距明显,注重种子销售,缺乏后续服务;注重经济效益,缺乏商业信誉和品牌建设;注重眼前利益,缺乏长远目标和规划。如果说技术落后,还需较长时间追赶,而强化服务意识,则已成为缩小与国际种业差距的当务之急。二是强化国际化视野。荷兰企业的发展得益于其国际化的发展战略布局,其资源、技术、人才、市场的国际化,保障了发展的先进性和竞争力。我国企业发展目前还多是面向国内市场,依靠国内资源。企业做强必须清醒地看到差距,建立国际化的种业发展理念,实施“合作交流、优势互补、产业关联、资源聚集”,走出去,请进来,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有意识地缩小差距,尽快提升竞争能力。三是推动企业兼并重组。顺应国际种业发展潮流,鼓励种子企业实行差异化并购、区域化重组、专业化发展等模式,通过在国际、国内实施兼并重组,努力实现做强做大。

       (二)强化企业主体,加快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提高企业育种创新能力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核心。一是引导企业创新育种理念。借鉴荷兰种业发展先进经验,应用“科学设计、明确分工、标准规范、流水作业”的现代商业化育种理念,实行“市场化导向、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研究、集约化运行”为基本特征的“工厂式”科研育种管理模式,提高育种效率。二是鼓励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鼓励有实力的种子企业建立科研机构和队伍,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和市场需求确定育种目标,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着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新品种。三是支持企业整合育种力量和资源。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创造条件、创新机制,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先进育种技术、育种材料和关键设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三)严格品种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鼓励种业科技创新和保护创新,是推进种业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一是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加大新品种保护力度,提高新品种保护效果和效率。建立新品种权转让交易平台,规范品种权转让行为,保障品种权人、被授权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强化品种权执法。严厉打击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对制假售假企业实行市场准入的“一票否决”。三是实行立体化的知识产权保护。全球同步申请保护,过程保护(商业机密)和成果保护(知识产权)并重,专利、品种权、商标、著作版权并用,从而形成目标明确、结构清晰、手段多样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四)强化全程管控,确保种子质量安全。种子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一是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高质量种子生产投入。鼓励企业购置先进的种子生产、加工、包装、检验和仓储、运输设备,以制造高活力、易使用、耐储存、高价值的种子产品为目标,对原料种子进行烘干、消毒、包衣、丸粒化、萌发促进等精深加工,提升种子质量。二是引导企业加大质量管控力度。建立覆盖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的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健全售后服务体系,保障种子质量安全。三是加强种子市场监督。健全种子例行监测机制,确保市场监督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加强种子质量检验,严厉打击未审先推、无证生产、抢购套购等违法行为。加快现代生物技术在市场监督中的应用,将种子质量控制关口前移,从大田制种环节介入种子质量控制。

                        种子管理局   廖西元、邹奎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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