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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种业的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14  来源:省种子总站  浏览次数:373
 
  2月3日,浙江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种业的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我省将重点扶持一批规模较大、成长性较好的种业企业,着力打造3—5家育种创新能力强、生产技术先进、市场营销能力强、产业链完整的大型现代种业集团和20家左右区域性、专业性种业龙头骨干企业;支持企业与优势科研单位建立育种平台,积极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研人员与企业合作共享,建立完善育种协作攻关机制,大力实施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组建12个多学科跨单位的育种攻关协作组,力争到2015年选育180个左右新品种(系);建立育种材料和新品种交易平台,鼓励由财政资助科研机构创制的育种材料和培育的新品种通过该平台进行市场挂拍交易;依托“两区”,鼓励种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建立相对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完善水稻良种订单生产奖励政策,完善省外良种繁育基地管理和补助机制,鼓励种业企业到省外建立良种繁育基地,到2015年末建成50万亩标准化种子种苗生产基地,重点推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全省种子种苗商品化率和主导品种覆盖率均达70%以上。《意见》提出了下一阶段种业工作的八个重点任务是四个“加快”和四个“加强”:加快培育发展现代种业企业、加快种业科研育种体系改革、加快推进多学科联合育种攻关、加快优势良种推广应用,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强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品种审定和保护、加强种业监管和调控能力建设。还明确各级种子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种业行政管理职能,要求各级加强种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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