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盟
随着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打造中国“孟山都”的呼声甚嚣尘上。从2011年4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种业发展的意见,到如今的一号文件,再到今年4月即将出台的相关政策,种业发展的外部政策环境日益完善。
资本运作
目前,种业整合已是大势所趋,亟待形成一批繁、产、销一体化的综合性种子企业。这样的企业拥有先进的种业研究实力和自己的实验基地,同时形成了一体化的销售网络。不过,要想形成这样的公司,仅凭某个种企的单一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而是需要进行行业整合,借助资本力量实现新的提升。
2月5日,甘肃亚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收购控股甘肃农垦集团的“孙公司”甘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无疑掀开了整合种业的步伐。围绕着国家出台的种业发展策略,农垦集团开始对旗下的公司进行战略组合。
相比亚盛集团(600108,股吧)这样的主业多元化的农业上市公司,登海种业(002041,股吧)、敦煌种业(600354,股吧)、隆平高科(000998,股吧)等上市公司在种业方面更有话语权。2000年,隆平高科上市;2004年1月15日,敦煌种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5年4月18日,登海种业也进军资本市场。这三家企业是种子企业在资本市场的代表,越来越多的种子企业也开始利用资本市场为企业的发展助力,在证监会公布的518家上市排队企业名单中,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赫然在列。
除此之外,一些种业研究院尚没有真正开启种业的市场化之路,因此在市场营销、渠道设置等方面的投入并不多。
河南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郑祖玄教授表示,种子企业更应当大规模地横向整合,而这种整合往往离不开资本市场,国家政策应当扶持和鼓励种业的大规模整合,并且一定要走现代生物工程的技术研发道路。在他看来,种企整合将成为未来资本市场可以大有作为的领域。
中国社科院产业经济学博士蔡胜勋认为,当前已上市的种业公司面临着市盈率高、财务状况不善、盈利能力差等问题,但这并不是行业凋零的现象。“这是我国种业在一定发展阶段的必然反映。”蔡胜勋告诉记者。
对于那些业已上市的公司,资本市场也起到了巨大的助力。万向德农(600371,股吧)证券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繁育、生产、销售的一条龙体系,目前在西北建立了自己的玉米种子繁育体系。而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并不清楚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不便透露消息,不过她告诉记者,企业目前的发展势头良好。
河南九鼎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肖玉航认为,目前我国上市的种企财务状况并不良好。不过,上市显然还是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比如这次在证监会公布名单的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此时上市,将会获得较好的定价机会。”肖玉航说道。
上市迷途
对于种企的未来发展而言,上市无疑是一条“终南捷径”,但却遍布“荆棘”。
目前在A股上市的主营业务为种业的公司中,大部分企业都是由政府或者科研院校对其进行整合,然后打包上市。肖玉航表示,我国农业公司股份制改造问题很多,公司化、市场化经营比较困难,这也是我国农业类公司上市数量较少的原因之一。并且,鉴于很多种业公司的股东为政府和科研院校,很多种业公司多属事业单位性质,市场化之路比较崎岖,按照企业模式进行规范运作比较困难。
由于种业日益成为影响未来粮食安全的重要砝码,因此早日成立属于大型民族企业显得日益重要,不过郑祖玄认为这并不能操之过急。
“考虑到种业的战略意义,国家自然可以考虑在资本市场上给予政策倾斜,甚至是放宽IPO(首次公开募股)标准,但即使监管当局愿意放‘种企’一把,投资者不见得也会。如果监管当局放宽标准,投资者会认为企业存在风险,不仅得不到应得的‘溢价’,反而不得不出让权益,得到‘折价’,这样就得不偿失了。”郑祖玄表示。
肖玉航也有类似的看法,参与竞争,接受外资种企的挑战并不是什么坏事。“国家可以在种子企业发展的某些关键领域设立标准,防止外企侵害过大。其他的就放开让民族种企参与竞争,竞争的最后结果会促使一些研发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有竞争实力的农业集团诞生。”
破题之路
采访过程中,上述几家上市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并没有向记者透露企业何时收购种子企业的信息,只是表示,一旦收购,会及时发布公告。
郑祖玄表示,公司的兼并与收购更多地取决于财务问题,而不能是政府一厢情愿的事情。在众多种子企业中,只有具有强大的技术背景(如生物工程方面)和市场营销能力、坚实的财务能力、低廉的融资成本等优势,才能从整合中得到“协同效应”,然而,目前中国资本市场中缺乏这些公司。
“种业的兼并收购需要大型龙头企业的带动,通过兼并重组实现自身规模的迅速壮大,国家需要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例如法律法规以及制定一些措施遏制跨国种企在国内的过度扩张,虽然出台了很多政策,但明显还不够的。”蔡胜勋告诉记者。
业内人士表示,公司的治理结构和财务状况是影响农业公司上市的两个重要因素。由于种子企业与政府及科研机构的关系比较多,对公司治理机构改革提供了较大的挑战。比如,政府采购及政府补贴这些方面的不确定性会严重影响到公司上市的步伐,而科研机构与种子企业在产品方面的专利权等各种产权关系一定要理清,否则会有大量的障碍。
“应该将国家有限的财力集中投入到种业基础研究领域,通过高质量的基础研究成果支撑种业应用研究;要将已经开展种业生产经营的育种机构剥离,结合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的思路和做法,经过试点将其转变成市场化运作的种子企业,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种业应用研究模式。”蔡胜勋告诉记者,他认为只有正确处理好这些关系,才能促使种企“净身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