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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2月17日起正式实行最高允许上浮5%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20  来源:银川晚报  作者:记者 叶於亭  浏览次数:359
 

    本报讯(记者 叶於亭)随着天气转暖,春耕时节到来,种子销售渐入旺季。为保证种子价格稳定,保障农民利益,2月17日,自治区物价局根据去年我区各种子经营企业的种子实际收购价格水平,及时制定、公布今年我区小麦水稻、杂交玉米种子销售指导价格及浮动幅度。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公布的种子销售指导价格,今年春小麦良种价格为3.60元/公斤,春小麦原种为3.80元/公斤;常规水稻良种中“吉粳105”为5.60元/公斤,其他品种为5.00元/公斤,常规水稻原种中“吉粳105”为5.80元/公斤,其他品种为5.20元/公斤,优质水稻良种和优质水稻原种分别为5.80元/公斤和6.00元/公斤;杂交玉米种子中“正大12号”、“长城779”、“宁单11号”和“宁单13号”均为22.00元/公斤,“承706”为24.00元/公斤,“先玉335”为100.00元/袋(8000粒)。在指导价的基础上,各种子经营企业销售种子时,最高允许上浮5%,其中包含包衣、包装等费用。

  该价格标准从2月17日起正式实行。各种子经营企业必须在坚持国家种子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根据当地市场行情,在允许的浮动幅度内制定各品种的具体销售价格,并报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凡是自治区物价局未实行指导价的杂交玉米品种种子销售价格则随行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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