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农业发〔2012〕20号
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农业局(委):
按照农业部《2012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的通知》(农办种〔2011〕14号)精神。结合全省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总体部署,我厅制订了《陕西省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措施,确保种子执法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陕西省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大种子市场监管力度,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促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种子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严格品种审定,强化种子市场监督管理。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检打联动、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种子产业链的全程监督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种业发展环境,有力地促进我省种业综合竞争能力的快速提升。
二、总体目标
针对种子市场品种多乱杂、企业多小散、假冒套牌现象严重等三大问题,坚决退出一批品种、清理一批企业、查处一批案件、完善一批制度。
(一)退出一批品种。对未按农业部农办农[2010]79号文件要求按期提交标准样品的品种,以及我省明令停止推广和已不适宜种植的品种,坚决予以退出。严控品种数量,强化品种权保护。
(二)清理一批企业。对已停止种子生产经营活动1年以上的企业、发现违法行为的企业以及群众举报属实的企业,加大监管与查处力度,依法限期整改,注销或吊销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查处一批案件。对各地出现的种子违法案件,加大查处力度,集中力量,排查梳理,分类督办,及时结案。对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司法机关查处。
(四)完善一批制度。按照新时期种业发展的要求,我省将制订完善品种管理、市场管理、质量管理、生产管理、信息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
三、监管重点
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突出抓好“五重一大”监管重点,增强市场监管的针对性,提高执法效率。
(一)重点内容:品种真实性、种子质量和种子生产经营情况。
(二)重点作物:玉米、小麦、水稻、棉花、油菜、马铃薯和各地用种量较大的瓜菜种子。
(三)重点区域:种子生产基地县、农业用种大县、种子集中交易市场。
(四)重点环节:种子生产、加工包装和市场销售环节。
(五)重点企业:质量监督抽查中上年不合格的企业和扦不到样的企业,近两年市场检查中出现问题较多和受到社会公众举报的企业。
(六)大案要案:违法情节恶劣、经济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种子案件。
四、工作措施
(一)关口前移。在品种管理上由审定环节前移至试验环节;对企业监管上由经营环节前移至生产环节;质量监管上由市场环节前移至生产、加工环节。
(二)重心下沉。品种管理要下沉,品种展示示范延伸到县级种子管理机构。市场监管要下沉,市场检查重点从大型农资市场延伸到乡镇村组的代销点。案件处理要下沉,深入农户采取倒查法来为群众维护合法权益。
(三)部门联动。横向联动,农业部门要主动与公安、工商、质检、检察及法院等相关部门联合办案。区域联动,案件发生地与企业所在地要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各地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同办案。
(四)检打结合。通过开展种子质量抽查、品种真实性检测、种子生产经营行为检查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哄抬种子价格等违法行为。
五、活动安排
(一)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详见附件1)。从发文之日到3月中旬和11-12月分两次进行,各级种子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的种子企业督查行动,抽查种子质量,落实检打联动,抓好案件查处,确保农业用种安全。
(二)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详见附件2)。2月20日至5月20日,在春播供种季节,以玉米、水稻和棉花三大主要作物为重点,各级种子管理部门以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基层种子经营门店和村组代销户为对象,组织开展 “八查”活动,清理不合格种子企业和门店,规范种子经营行为,扦取种子样品。县级普查,市级抽查,省上重点督查。
(三)夏季种子生产基地巡查行动(详见附件3)。3-4月和7-8月,分别在种子生产苗期、初花期和制种关键时期,种子管理部门以杂交油菜、杂交玉米制种为重点,深入生产基地,检查企业生产资质,查阅种子生产档案,检查基地生产条件,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和超范围生产等违法行为,维护基地正常秩序。
(四)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详见附件4)。8月1日至9月30日,在秋季种子销售旺季,各级种子管理部门以小麦、油菜种子为重点,按照“八查”内容要求,检查种子包装、标签和档案等,扦取种子样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搞好种子执法年活动是贯彻国务院8号文件和落实省政府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我厅成立了种子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明确执法年活动的具体工作由省种子管理站负责,组成专项督查组,分赴各地督导执法年工作,2月份举行全省种子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各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把种子执法年活动作为2012年本部门的重点工作,一把手亲自抓,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明确由种子管理机构牵头负责执法年的具体工作,狠抓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确保执法年活动取得更大成效。请各市(区)于2012年2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省种子管理站。
(二)加大投入,强化保障。为保证种子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省上将分批安排改善市场监管、质量检测、品种展示、品种选育、生产加工等条件,各市、县农业局要根据执法年活动总体要求,多方争取支持,加大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加强种子检验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种子执法必需的执法手段,结合本辖区内种子管理及市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抓好种业全程监管,确保种子执法年活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培训,规范管理。2012年是农业科技培训年,种子的市场管理、品种管理、质量管理、加工贮藏及种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是重点之一。省上进行教材编写、师资培训,对执法人员、检验人员、区试人员和省发证企业进行培训;设市(区)以培训骨干为重点;县(市、区)以培训农民和种子从业人员为重点,全面提高管理人员的执法水平、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和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
(四)创新机制,强化监管。适应种子管理的新形势,通过“两个转变”进一步强化种子市场监管。一是由管种子向管种业转变,要以宽广的视野、长远的眼光来谋划种业发展问题,拓宽种业管理领域,提高种业管理水平。二是由环节管理向综合管理转变。整合打通种业各个环节的单项管理,前移监管关口,下沉管理重心,加强联动配合,形成有机整体,打好管理“组合拳”,使行政许可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品种审定与新品种保护相结合,品种管理与市场监管相结合,市场检查与案件查处相结合。
(五)公开信息,加强宣传。省上将以陕西种业网为平台,加强种子管理信息交流和共享,及时公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品种审定和退出、种子检验员和检验机构考核、种子案件查处等情况。各地要确定专人收集汇总本地种子执法年活动的进展情况,并及时逐级上报。同时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种子执法年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取得的成效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种子执法年活动的良好舆论环境。
(六)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按照农业部要求,我厅已将种子执法年工作责任进度分解到各市、县、区,年终结合目标责任考核对各地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并在执法年活动关键时期派出督查工作组,进行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种子管理机构要将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责任到人,日常工作做到一月一小结,一季度一上报,专项行动做到一事一总结,严格按照工作进度责任落实表(详见附件5)完成执法年活动各项工作并逐级上报。今年是第三个种子执法年,我厅将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附件:
1.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方案
2.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
3.夏季种子生产基地巡查行动方案
4.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
5.工作进度责任落实表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