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种〔2012〕5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党组“三深入”精神,根据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经营行为,加大种子监管力度,确保春耕生产用种安全,达到深入基层、了解种情、锻炼干部、创先争优的目的,我部决定于3月上中旬组织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政策宣传
重点宣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等强农惠农富农文件精神,《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市场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种子标签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是否有未审先推、是否存在套牌侵权、经营档案是否齐全等。同时,扦取经营的商品种子样品进行品种真实性鉴定和质量检验。
(三)专题调研
重点对流通环节商品种子标签标注内容和制作形式情况进行调研,为修订《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提出建议;对农民用种需求、市场种子供给等情况进行调研,分析种植结构调整、播种方式、农民用种偏好等变化对种子供需、价格的影响,提出政策建议;对经营秩序进行调研,包括经营档案管理、营销方式、售后服务、纠纷解决等,为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净化市场环境提供决策依据。
二、检查范围与人员组成
(一)检查范围
河北、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10个用种大省的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及基层种子门市部(具体见附件1)。
(二)人员组成
由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和有关省级种子管理局(站)的业务骨干共同组成检查组(具体见附件1)。检查所在省种子管理局(站)选派2名业务骨干参加本省检查工作,其中至少1名人员持有农业行政执法证。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采取“五统一”,即统一方案、统一人员、统一培训、统一检测、统一汇报交流的方式进行,驻县进店、进村入户进行检查和调研。
(二)样品抽检
1.样品扦取。每个省(区、市)至少检查2个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和15个基层种子门市部,其中每个集中交易市场抽查不少于10个门市部,每个门市部抽查2个种子样品。抽查重点为玉米、水稻、棉花、蔬菜种子以及进口种子。扦样时要保留包装袋,复印或拍照留存进货发票或凭证、购销合同或委托协议等证据,并做好笔录。扦样结束后,检验机构负责通知生产商进行被抽检种子样品确认。
2.检测方法。品种真实性检测方法执行NY/T 1432-2007《玉米品种鉴定 DNA指纹方法》和NY/T 1433-2007《水稻品种鉴定 DNA指纹方法》,部分内容需要调整的,须报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备案后执行。品种真实性检测对照样品采用农业部征集的品种标准样品。
3.检测分工。北京玉米种子检测中心等3个机构承担玉米、水稻种子品种真实性检测工作;河北省农作物种子监督检验站等10个机构承担种子样品净度、水分和发芽率检测工作;山西省农业种子总站承担玉米品种纯度鉴定,四川省种子管理站承担水稻品种纯度鉴定(具体分工见附件2),请按分工将样品寄送有关单位。
各承担检测任务的机构于4月30日前将三项质量指标和品种真实性检测结果报送至国家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
(三)检查汇报
各组要围绕本次检查和调研的重点内容,至少完成3份工作简报和1份调研报告。工作简报要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新做法,要求事例鲜活、数据详实、观点明确、语言生动;调研报告要通过科学周密的考察论证,对存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解决方案。汇报材料要反映各组开展检查调研活动的做法、成效及建议(ppt形式汇报)。
(四)时间安排
2月29日,在北京召开专项检查行动培训会,各检查组领取市场检查通知书;
3月1-10日,各组分赴相关省份开展检查调研活动;
3月12日,在北京召开专项检查行动汇报会,各检查组进行交流汇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是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的重要工作内容,是确保春耕生产用种安全的重要抓手,各有关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种子管理局(站)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配合,选派优秀青年干部,确保检查活动顺利开展。
(二)深入调研,求真务实
各检查组要提前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调研所涉及的业务知识,做好充分准备,保证检查质量。参加人员要把这次检查当作难得的学习机会,以积极热情的态度、高度负责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调研,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及时反馈调研信息,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依法检查,廉洁自律
检查组成员要坚守岗位,做到廉洁自律、生活简朴、作风扎实,展示良好形象。扦样员、检验员和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在扦样、生产商确认、样品检测、结果通知、异议处理、结果判定和报送等各环节科学规范操作,依法公正开展,认真做好记录取证,妥善留存文书邮寄及送达凭证等材料,特别是对每一个不合格样品要确保形成完整、可靠、可追溯的证据链,及时逐个按样品整理好供备查的证据。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2: 样品检测任务分工.doc